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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芳华》有感

时间:2023-03-16 19:10:4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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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芳华》有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芳华》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芳华》有感1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读《芳华》有感2

  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严歌苓笔下的故事在还原生活的真相之外,还能挖掘出它残酷的本质,就如美丽的芳华消逝后,留下的是“落花成泥碾作尘”的伤感。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女兵萧穗子的视角,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男兵刘峰以及女兵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等人的命运遭际。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们的善意是真的.,但背叛和恶意也是真的,他们的感情在灿烂青春里播下种子,他们的芳华在战火连天里盛大绽放。

  刘峰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他做着所有人都不愿意做的一切杂事,用自己的热情和真诚帮助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他是标兵,是典范,是所有女兵心里的“神”。所有的人生生地把他送到神坛上,一边仰望着他,一边等着他暴露出“凡人”的本性。他真诚地向林丁丁表达爱意,却因为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被所有的人谴责,他们都想从他身上看到与自己的“俗”相合的本性来平衡自己内心的阴暗。一次深情的拥抱葬送了他光明的前程,也折射出了时人对“好人”的恶意。

  女兵们的命运各有不同,却都让人唏嘘不已。何小曼悲惨的身世不仅没有得到同伴的同情和关怀,反而因此遭到了疏离,善良的她最终被“英雄”的名号所累;娇弱的林丁丁在不同的追求者中犹豫,最后因所托非人而被岁月折磨得面目全非;郝淑雯看似嫁得最好,却也没逃过离婚的命运。

  同样经历了失败婚姻的萧穗子成为了一名作家,也见证了所有人的悲观离合,在她的记忆里,那座“红楼”将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逼仄了出来。人的命运与时代无法分割,个体发言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因为这会被审判和牺牲。在那平凡却又不平凡的年代,文艺兵们内心的恶被无限放大,并影响了每一个人的命运。然则时过境迁,记忆里的磕磕碰碰、爱恨情仇,最后都化作了经年之后再相逢的释怀;那些内心深处翻腾着的不甘也都化作了一株株的冬青,长长久久地伫立在岁月里。

  时光长河滚滚向前,但人性中的恶并没有被洗涤干净,时至今日,恶的形式被各色人等挖掘得丰富各样,然则每个人与命运相逢之际都是一场芳华,只愿在这场相遇里,每个人都能够不被恶意击中,却被善意拥抱。

读《芳华》有感3

  读完薛校长的这篇博文,我有一种诚惶诚恐的感觉。其实,我没有薛校长写得那么优秀,不会抽烟、不会喝酒、不会打牌的我只是在空闲的时间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独处的我喜欢阅读教育名著,喜欢给自己班的学生写教育日记,喜欢上网浏览一些博友的优秀文章,喜欢登陆《中国教育报》、《教育时报》的网站静静地欣赏上面的优秀文章,也渐渐地把自己的想法输入电脑,上传博客,渐渐地,我的博文越来越多,博客的人气也越来越旺,网上的博友也越来越多,我浅浅地开始融入校讯通这个成长的共同体,和博友们一起在写博的路上寻找美丽的风景。

  朱永新老师曾经这样说过:“专业阅读,专业写作,专业成长共同体,是教师专业成长的三驾马车。”而我建立博客两年多来,不仅阅读了《构筑合宜的大脑》、《静悄悄的革命》、《教育的理想和信念》、《给教师的建议》等中外教育著作,还在自己的校讯通博客中撰写了266篇博文,其中一些博文还被团中央主管的《少年儿童研究》、省教育厅主管的《教育时报》、市教育局主管的《焦作教育研究》、《焦作新教育实验简报》采用,而且在校讯通这个专业成长的共同体中,在自己教师专业发展的道路上迅速成长的同时,也得到了校讯通第208期教师博腕儿、校讯通第六届、第七届书香班级评选启明星奖、第115期博谈客论状元文等额外的奖赏,自己的博文《让生命盈满书香》还入选河南省校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编撰的《阅读的力量》一书。

  薛校长在他的博文最后写道:“只要在专业发展的道路上坚持行走,总能够遭遇美丽的风景”。薛校长、这篇博文、这句话像一个识别千里马的伯乐一样,给予了我极大的自信,激励着我像一个永远向前的行者,在教师专业发展的道路上执著前行,用自己的坚持和信念去寻找更多美丽的风景……

  附录——薛志芳校长的博文

  行走,总能遭遇风景。

  看到了武陟县嘉应观乡二铺营中心小学李之梅老师在他的校讯通博客上写的《写博路上的第一个“庆典”——写给裴璞同学的教育日记》(20xx年7月11日)一文,我深受感动,颇有感慨,也很受启发。

  李之梅老师虽与我只有一面之交,但我可以说我们是非常的熟悉,可谓是神教已久,我对他也是十分的关注。他对于我们的新教育——往大处讲,从情怀上说,是对于我们的教育情有独钟,十分的痴迷。他带领他的学生,一个人独自的一路走来,从乡里的`典型发言,到县里的经验介绍;从一篇篇博客的被“”,到书香班级的参与获奖;从自己的文章被《教育时报》刊登,到这篇博客里又提及的师生的作品被同时发表在市教育局教科所主办的《焦作教育研究》上,我觉得之梅老弟的路子走的很正点,步子迈得很扎实,下的功夫很深很细致,读书,写作,收集……自然,收获也应该说是满满的。这是他应得的,也是他和他的孩子们的自豪!我祝贺他。

  其实,可能很多人并不在意之梅的这些收获。当然,很多人未必没有像之梅老弟一样的才气。但他们之所以没有取得像之梅老弟一样的成绩和成就,我敢肯定的说,他们缺少的是像之梅老弟一样的真诚和信念和信仰和行动和努力和勤奋以及由此而诞生的智慧和进步和成长和发展。

  真的,很多人看不到风景,或者说是不能看到更多更精彩的风景,到不是因为世界上没有风景,也不是他们的眼睛有什么问题,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去行走,或者只是在自家的小院子里或小院子的周围转悠。他们没能走出自己的世界,他们不是真正的在做行者!

  我想,似之梅老弟者:行走,总能见到风景!

  写下以上这些文字,一则以祝贺之梅老师的又一收获,二则为之梅送上我真诚的喜悦,以表达我的一点惺惺相惜之情,并激励我身边所有的同行。

读《芳华》有感4

  故事发生在那十年,那十年是一个崇尚热情高涨的灵魂、注重整体向上的社会氛围的时代。起初,主人公皆为青少年,刘峰、何小惠可谓本书主要角色。故事以时间为线索,描述主人公青少年至老年的生活。本书又名“你触摸了我”,私以为该名更像本书主要内容的概括,因为刘峰从一个优秀社会楷模,至后来的全体讨伐,皆缘于“触摸事件”。

  “时代造就英雄的神话,亦可无情地毁掉英雄一生。”这是我对刘峰的总结。

  刘峰,起初被众人称为“雷又峰”,仿佛他是雷锋再世——每日一副好心肠,老实本分。在此举一典型事例说明该点,刘峰熬夜花费两周的时间帮同事打沙发,徒因同事快结婚。刘峰这般品性,赢得众人一致好评和领导嘉奖。至于原因,引用本书一言“忙活别人的工作,比如帮服装员补鞋补袜之类,就会捞到分外表扬”。原本根正苗红的小伙,却因动了凡心,表白并触摸意中人。无奈吓得女生(林丁丁)大声尖叫,花容失色地哭回女生宿舍。而后丁丁耐不住诸位领导的'花样询问,供出刘峰。至此,刘峰因动凡心、表白和触摸女生而名誉毁于一旦,从此意志消沉。

  在今日看来再正常不过的表白和没有淫秽意思的触摸,却成了那时代人们民声皆毁的理由。刘峰被众人以“流氓”株之,虽没有被定为流氓罪,但一生已受其影响。关于“流氓”,我对这词的了解来源对“流氓罪”的理解。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被吾师称为口袋罪,于1997年新刑法修订时已删除,但从此新增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侮辱妇女罪等其他罪名。在我看来,似乎符合上述行为者,即为“流氓”。事实是,法律自身的高度概括性、本罪的“口袋罪”特性是为了灵活使用。故有时轻行为,亦可归为“流氓罪”范畴。加之法律源于道德,刘峰青年时代的道德观认为——表白、触摸女生脊骨则为众人可极力讨伐的恶行。今日看来,无限压抑本性、要求他人永远保持积极原本便是逆天而行。那是整个时代的悲哀。

  但我并不否认那个年代,万物皆有好坏,世人对那时代的评价不一,只因价值去向不一、思考因素与方向的权重不一。本书价值取向尚未明确说明,但私以为,作者已暗讽。

  至于“何小惠”,私以为她更像今日“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此外,组合家庭,母亲的懦弱和屈从,继父和后来弟弟妹妹的语音暴力与冷暴力,让小惠缺爱。她甚至不惜用欺骗他人的方式获得爱。她和刘峰的故事,用书中一言概括:“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而她的有些行为,譬如装饰文胸、假装发烧等,众人站在今日的道德最高点处审视,自然不会苟同。但将心比心而言,何小惠种种行为,复杂、但能够理解亦十分可怜。时代影响家庭,家庭造就小惠的主要人格,小惠的所思所想,我不能更深地理解,或许那些真正缺爱的人,观小惠经历,才产生共鸣吧。

  当《芳华》一说被拍摄为电影,大卖之际,笔者对《芳华》一书仅是好奇。社科老师课堂引用本电影,却提及“追忆”一词。仿佛影片是老一辈对过去时代的追忆与缅怀,对此笔者不能理解,我仅仅以为,那是集体主义的历史,仿佛离我千万里之远。笔者甚至有点认同刘倩的想法——“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年轻人如我,只能了解该历史,却不能理解,很抱歉。

读《芳华》有感5

  禁忌总有一种让人着魔的魅力。芳华的故事,是在一个充满禁忌的背景下发生的。

  不由得让人想起小学门口面馆的烤鸡翅。这大抵是我活到现在吃到过的最独特的一种。闻起来是一种细密的香气混着焦糊的味道。鸡翅的独特就在于外面的皮,一口咬下去简直是在口腔中炸开的香甜。秘诀就是酥皮外面裹着的香脆的面包屑,大快朵颐的时候会粘在嘴角,掉在盘中,急忙去舔盘子的时候,柔嫩的鸡肉已经让人无暇顾及面包屑了。没见过吃这种鸡翅能吃的文雅的.,大多数人都是看着厨房,咕噜咕噜地咽口水。然而我每天中午都是偷偷去吃的,因为大人们说小孩子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不禁让人唏嘘,想想当年每个中午都在小面馆吃的唏哩呼噜的日子,居然已经过了十年。店主都换了好几个,而我再也吃不到这个烤鸡翅了,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它变得更好吃了,现在打下这几行字还觉得口水要流到桌子上。

  芳华的时代,似乎处处都是禁忌。打扮好看,是禁忌;生活富足,是禁忌;谈情说爱,是禁忌,一切在今天的我们看起来寻常的事情,都是禁忌。可就像今天,我即使买了肯德基的全翅桶,也敌不过当年偷偷摸摸翅的一只烤鸡翅;今天的我们自由自在,却索然无味。芳华的世界充满荆棘,却恣肆张扬,洋溢着青春的色彩。

  是啊,在人人都精致美丽的今天,穿上一整套昂贵的服装,怎么可能比得上当年一套干净挺刮,英气逼人的军装?天天都能品尝的饕餮美味,又如何能够和被窝里悄悄地小口咬着的巧克力抗衡?

  在小情小爱的歌曲传遍大街小巷的今天,一声大胆的告白怎么可能比得上送给所有人芝麻糕,只为了送你一块的感动。这些青年青春的色彩,其实一样都没有少,反而在时代重压的磐石下,顽强地开出了一朵朵花。我向来以悲观的眼光读书,在悲哀的时代,人们的快乐更像是自我欺骗。然而文字中,却藏不住的是嬉笑欢闹的美好。

  尽管每一个人都是悲剧,但是他们的生活,有过这样的色彩,也让人动容。

读《芳华》有感6

  昨天晚上自己在感慨什么呢?自己就是在说,其实笑不出来是因为自己最近看了一部小说,看的是方法,然后这一本小说让自己特别的难过,因为总觉得小说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是苦情人自己觉得这一步更应该叫做是那一种悲惨人物吧,就不是有一个悲惨世界吗?但是它叫做芳华,其实也是有它的道理的,对吧,大家在那么美好的年纪遇到了一次,然后在遇见彼此的那一个时候,我们都是表现出最优秀的自己,所以自己也觉得是很好的一个名字吧,就很有深意,但是最后的那一些结局真的就是让人看哭了,自己真的就是在看那一本小说的时候也是泪目了几次,当然是没有那一种汹涌澎湃的哭,就没有今天的这一种汹涌澎湃,但是还是默默的掉了眼泪的。

  其实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说为什么自己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会那么的难过,明明他们身上有这些悲惨的事迹,自己都没有轻松的去体验过,甚至在自己身边都没有发生过这种悲惨的事情,但是自己再看的时候还是会被作者比赛的那一种积分给赶上了吧,就我自己觉得他极力的用这种平淡的笔调去描绘出几个人的非常命运,但是呢,这一些平淡的笔调最后还是渲染了这一种特别悲伤的基调吧,就还是影响了读者的心情,反正自己是觉得他的公理是很不错的,毕竟自己也是已经被影响到了的.,如果他没有这种功力,他很难平平淡淡地写出一个人的故事,然后就让读者捧着这一本书然后使劲的哭。

  女生女生想一想的话会觉得其实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因为看一本书,然后因为里面的角色里面的故事情节而哭泣了吧,就一直觉得很平淡,然后甚至都会觉得自己是不是丧失了博弈财富,因为过去的话,自己可能看到什么的时候会觉得特别有情绪,特别的能够让自己产生一些情绪的波澜,那个时候自己就会觉得,噢这也其实也是一种丰富的情绪,是相对一些作者来说是一种财富吧,但是后来没有了呀,后来也质疑过,但是后来就觉得其实情绪和这一些起伏真的也是需要一定的故事去触动吧。那是一种淡淡的忧伤,然后坐着他在写这一次故事的时候,其实它也有从正面和侧面相结合的去要的自己是一个后面平淡情绪的人吧,就是不会说因为客观存在的一些事情,然后去影响自己的主观形式,他有一再的去表达这种心情,这种境界。但是呢这是怎么做到那么平淡的笔调写出这么汹涌澎湃的故事。

读《芳华》有感7

  朋友们都去看《芳华》电影了,我没有去。相比于电影,我还是喜欢读原著,从字里行间勾勒我所熟悉的版图,塑造自我感知的形象。这总会给我更深的震动,就仿佛多走了一遍人生。

  谁人没有青春年华,可经历了就只能做“往事只能回味”的慨叹。即便重新来过,你依然会是现在的你,因为在当时的.环境下,无论多少次,你还是那般选择。就像刘峰,他或许会后悔,但倒回去,他依然会发生那次触摸事件。林丁丁依旧还是要因追逐优越的生活而最终落单。而何小曼也永远不会跟刘峰跨过那一层窗户纸。只是电影里对此做了改变,而我更衷于原著的设计。

  《芳华》在萧穗子的总结中落幕,她说: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她把原因归拢到时代,其实就是大环境。有这样一个环境,没有人能跳得出来,尤其是“那时年幼”。

  是的,年幼的我们还不具有成熟的观点,只能随着时代的波涛前行,而这很有可能是致使我们后悔的荆棘。但过后来回味,却总觉得是芳华。

  生活总要向前看,我们不能活在“那是年幼”里。就像他们讲的: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任潮流更替、境遇变迁,时代给予我们的坦途或者坎坷,终将成为我们的芳华。文/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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