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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时间:2023-09-19 09:01:5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优选【2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优选【2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大概是从小听到大吧,连据它改编的电影都出了英、美、印度三个版本了…惭愧的是,真正拿起来品读却已经到了如今这个年龄哈哈哈哈,不过倒也正合适。大概有的人会嫌它写的啰嗦或是普通,情节太老套甚至狗血,或是觉得十九世纪那会儿的英国背景下的社交太多繁文缛节,一点儿都不清爽。但我读完却还蛮喜欢的,说不上究竟哪里动人、哪里好,可心底里对这个故事有冒出来一股美好的情感。

  我读的是比较旧、比较小众的一个版本,当时随手从图书馆捞的,莫名记起来有位朋友曾经让我去读这本书,原因我弄不清楚。封面已经老旧,连傲慢与偏见这个标题都已经略有褪色,翻开之后里面的书页也微微泛黄,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勾划痕迹。这可能是一个相对比较糟糕的版本吧,有错别字,很多词语翻译的也不够考究,但说实话,并未太大程度的影响到我的阅读,影响到我去体会小说中人物的情感、感受那个时代充溢的英伦气息。

  故事并没有什么宏大的背景,在十九世纪英国乡村中的几个家庭中展开,有关于一群普通而又平凡的人物,书里比较详尽的描绘了他们的社交、舞会、旅行等等,各种人物关系交错,社交圈的千姿百态尽显,最终是构造的婚姻和爱情这一主题。看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比较深的就是全书的英式风味很浓烈,时代感也很强,人物之间的对话或者书信大都长篇大论、文雅隆重,十分古典,且非常注重礼仪和形式,然后阶层(贫富)的观念貌似还是挺鲜明的,总之看的时候将自己代入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去感受的话,就不会感觉那么与己无关、或者读不下去了,甚至觉得妙趣横生呢

  还是想着重谈谈人物啦,其实每个人物的特点都挺突出的,不过说实话我从一开始就喜欢男主人公达西和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啦。

  无论书里的宾利先生多么温和有礼、谦谦君子,我还是更喜欢达西先生。尽管在故事之初,各方面线索所构造出来的他的形象是傲慢无礼、生人勿近而不被人所待见的,但是他也着实有这份骄傲的资本啊,现在许多人稍有资本便沾沾自喜甚至大肆炫耀了,所以他的骄傲也不难理解吧。他的礼貌、谦和大概只给值得的人,真正懂他的那些人对他无一不是好评连连呢。而随着情节的发展,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也渐渐的浮出水面了,对嘛,日久才见人心,我想我们当真不能仅凭借一些片面的东西去对人家产生随意的评判,不知道没有关系,不了解还要瞎说就是罪过了。到小说最后由于对伊丽莎白的那份炙热的爱情使他审视自我,开始变得礼貌、热情起来,这一点其实让我对他更加欣赏了。愿意承认自身不足并乐意做出改变,对于一个像他这样自身条件优异、地位颇高的人来说,还是相当不容易的吧。我还挺不喜欢和很刚愎自用的人打交道的…无论在哪里,谦逊一些的人总会更受欢迎的啦。

  再说女主,无论书里构造出来的简有多美丽善良、落落大方,我想我还是更喜欢伊丽莎白。她确实不够美丽不够惊艳,在最初见面时不能完全吸引人的目光;她也不像简那般善美,能够完全无私又慷慨的接收和原谅,她会有自己的计较和情绪,会有一点小心眼,会对人事带有偏见;但是她聪明又真实,对诸事都有分寸,大方得体,明白事理、懂得审时度势,什么场合应当如何表现她都心中有数,她也善良美好啊,会真心真意的担忧自己姐姐的身体和幸福,会真切的为自己的过激的言辞感到懊悔,为不完全是自己的过错感到自责,她也很会用心去感受别人身上的闪光点啊。总之,她的性情更加鲜明,各加触手可及,虽然有一些不完美的因素,可却更动人阿。这也不难理解,她为什么会是贝内特先生最喜欢的女儿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若是做不到通过美丽惊艳的外表吸引人,也应当努力学着聪慧、明理、懂分寸阿。嗯,我想,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聪明一词已然算是很高的评价了,我一直都超喜欢聪明的人…

  emmmmm,还有,像书中的迪莉娅那样的蠢女人…如果是我妹妹,我大概会被气个半死吧。她的无知是好是坏无从评判,不过至少于她自己而言是好的,正因为无知所以她对于自身的幸福与否都无法产生一个清晰的认知,轻易就满足于眼前的生活了,这大概也是傻瓜容易快乐的原因吧。而她的放荡和轻浮却不是那么容易被原谅的了,尤其在那样一个时代背景下私奔大概是很离经叛道的一件事情吧,如果不是达西的慷慨与豁达,出面摆平,指不定事情会糟糕到哪里去了。

  看到一篇书评中所写的:

  "奥斯丁的老实就在于她彻底的承认大多数女人最终的,唯一的生活目的就是寻找理想男人。这也是她的作品永远具有价值所在,这是永恒的人性。无论是19世纪英国的乡村还是21世纪的曼哈顿,无论她是村姑还是女博士,爱情与婚姻是她们毕生的追求。而且她深深的知道金钱的价值和作用,她不是否定一切物质价值的浪漫派,她是个现实主义的理想者,她要求的无非是金钱与爱情完美的结合。其实,这正是大多数女人的理想。"

  很有道理,也很真实啊。

  再说如题的"傲慢与偏见"。傲慢指的是达西,确实,他的出身、地位、资产远远高出一大截,而伊丽莎白不够高贵的出身、某些言行粗俗的亲戚在那样一个时代里是不容忽视的消极因素。偏见指的是伊丽莎白,由于某些先入为主的观念以及机缘巧合使得她对达西先生的偏见愈演愈烈,甚至到了厌恶的程度。他们之间一场情感的爆发和转机是在房间里的求婚,由于这场情绪的大爆发,达西才意识到原来伊丽莎白对自己的成见和误会竟已那样深。因此他写了一封冗长的信为自己辩白,伊丽莎白的情感也开始发生转变,首先为自己激烈的言辞感到愧疚、然后为达西在彭伯里对舅父母的礼遇有加感到感激、接着就是好感、喜欢、憧憬…

  最终自然是达西放下傲慢,伊丽莎白改变偏见,两个人因为爱情走到了一起,圆满大结局呀。我就喜欢happy1ending!尽管那么多人觉得大圆满结局多少有点扫兴或是缺乏意味,但我总觉得很好。傲慢与偏见的结局,简直是皆大欢喜阿,几乎每一个女孩最终都得到了和自己相match的归宿…所以这岂非又给了我们每个人一个积极向上的理由么?,或是觉得十九世纪那会儿的英国背景下的社交太多繁文缛节,一点儿都不清爽。但我读完却还蛮喜欢的,说不上究竟哪里动人、哪里好,可心底里对这个故事有冒出来一股美好的情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一:

  暑假学习之余,我看了一本《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回忆。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其实很多书都是来自于身边的生活,所以我们看到别人不好,也要自我反省下。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二:

  简·奥斯汀的经典著作有很多。今天我有幸阅读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傲慢与偏见》主要描述了伊丽莎白·班纳特对费茨威廉·达西先生的傲慢所引发的偏见,同时间接通过简·班纳特与彬格莱之间的关系、达西对韦翰的态度强调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后来,伊丽莎白进一步对达西的认识,以前的'偏见烟消云散,最后喜结良缘。

  看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

  首先,我认为我们不能够因为一个人傲慢而对他产生很严重的偏见。我们应该给每一棵草以开花的机会,让我们看到他实实在在的自我。有这么一个故事:“我替朋友照料庭院。朋友是个辛勤人,院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寸草不生。我却很懒,那些破土而出的草芽我从不去拔它,任它们疯长。春天过后,那一株株破土而出的草开了花。

  花形如兰花,可惜它是蜡黄的,不像野兰,花朵是紫或褐红的。我找朋友,朋友说,我发财了。这是一种蜡兰,一棵至少价值万余元。朋友叹息,他几乎毁掉了一种奇花。如果他能耐心地等它开花,那么几年前他就能发现它的。”不要盲目地去拔掉一棵草,不要草率地去否定一个人,那么,我们将会得到多少的人生“蜡兰”啊!伊丽莎白要是能够看到达西真正的优秀品质,一定会高兴地接受达西的求婚,早早的成为彭伯里庄园的女主人。

  其次,我们不能盲目地相信一个人,也不能盲目的怀疑一个人。韦翰的殷勤使伊丽莎白受宠若惊,而达西的冷静却伤害了伊丽莎白的感情。她把两个人都看错了。内在的韦翰挥金如土,品行恶劣;而达西虽高傲,但处处表现绅士分度。

  最后,我们不能轻易的作出一个决定。达西认为简没有真心爱上彬格莱,所以拆散了他俩,导致丽萃对他的严重偏见。父亲让丽迪亚去布赖顿,结果她和韦翰私奔了。我们在做决定之前,应该要明白它所造成的后果。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抓住每一个机会,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我们千万不要后悔自己作出的每一个决定。其实,假如时光可以倒流,世界上将有一半的人可以成为伟人。

  《傲慢与偏见》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之所以让我一而再,再而三的看不腻,是因为其中深奥的道理,优美的语句,环境与背景好像栩栩如生,让人身临其境,足见名著的魅力。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三: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奥斯丁,喜欢上了他的讽刺艺术,喜欢上了他的现实主义。他那不矫揉造作的语言风格让我酣畅淋漓,对现世的感慨,对人物的抨击,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为之倾倒。不得不说,他真的是以为很伟大的作家。

  接触《傲慢与偏见》是初二时,某天在家闲来无聊时,偶然发现了这本书,这本让我到如今都不能忘怀的书。从开始的不以为然到现在的神魂颠倒,它让我领悟到了很多很多。我曾孜孜不倦的奋读它到深夜,也曾为了它和老妈打了几个月的.“游击战”,她藏我找,不亦乐乎。如今再次翻开这本书,一些回忆又涌上心头。

  我喜欢伊丽莎白的直率,她的才情、她的人生态度、她的生活理念都令我折服,尽管在当时那个社会,这一切都是不被允许的,都是违反社会常理的,但这些品格却让读者们深深领悟到了人生。

  我也喜欢简的温柔大体,通达清理。在和宾利的爱情中,她毅然决定相信这份爱情,决定守住这份情意。结果,当然是她成功了,她获得了爱情与一生的伴侣。我羡慕他们的爱情,更羡慕他们对爱情的矢志不渝,永不离弃。

  在小说中,贝内特太太应是个十足的老古板,她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希望自己的女儿嫁个黄金单身汉。没遇到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她便要将其视为自己某位女儿的“合法财产”。恰恰是这种反面人物的描写,让这篇跟充满了趣味。

  奥斯丁的小说对话是最有趣味的,在《傲慢与偏见》中,这一点展露无疑。在小说中,达西乘宾利小姐弹起一支苏格兰小曲的当儿,邀请伊丽莎白跳舞:“贝内特小姐是不是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跳一曲里而舞。”达西这话虽说的有些傲慢,但是他主观上还是在讨好伊丽莎白,也可以看出,从这时起,达西就已经喜欢上了伊丽莎白。

  《傲慢与偏见》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让我感触最深的一本书。他没有《老人与海》中轰轰烈烈的斗争情节,也没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意义的理解。奥斯丁在记叙情感故事表达了他自己的人生感悟。

  我喜欢奥斯丁,喜欢《傲慢与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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