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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时间:2024-05-29 08:01:1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个一个人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

  今年夏天,中国西南地区下了很多雨。我刚刚在贵州安顺结束了一个凉爽的假期。现在我正坐火车去河南开封看我的妻子和儿子。

  其他六本书静静地躺在行李箱里,一页都没看过。我读完了你写的书。作为作者你会有一丝骄傲吗?

  在我和哈罗德一起开始旅程的前几天,我突然被你抓住了。就像许多读者感谢你写他们的故事一样。哈罗德是平行宇宙中的另一个我。同样受挫于工作、儿子、丈夫和父亲的角色。

  但最后,我发现你写的'这本书对我有疗愈作用。它的前半部分在让我发泄情绪的同时再现了场景。顺便说一句,我整理了一下。它的后半部分提醒我尽量沟通和改变现状,就像我前段时间做的一样。

  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虽然没有更多的思考幸福的本质是什么。

  为了幸福,我们一直在路上。

  有时放纵,有时狂野。

  有时胃灼热,有时若有所思。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2

  责任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

  看到这里忽然间想起电台播放的一个小故事:小张是个很内向的女孩子,毕业后很久苦于找不到工作。一次她参加了一个面试居然通过了。后来在这里实习,由于学历较低,她只能负责的经理的文秘工作。可是在工作几天以后,经理告诉她由于公司刚刚成立,不想招聘新人,所以和她一起进来的几位包括她都要离开再谋它职。小张很爽快的答应了,但是第二天她仍然很早来上班,继续整理资料。经理很纳闷,同学笑她傻,经理说:既然你不能在这里工作,也没有必要来上班了,别浪费宝贵的时间。小张笑了:既然我要走就要把手头的工作做完,还差一点就弄好了,否则新来的人不知道情况还要从新整理一遍,岂不耽误事情。经理笑了笑走了。等他再回来时,小张已经走了,经理看着整整齐齐的资料,和打印的很完整的联系电话,陷入沉思。之后小张在一家餐馆做了服务员。一年后小张突然接到了那个经理的电话,原来经理一直保留着她的电话。经理要求小张回到公司,公司急需用人。小张回到了原来的单位。继续负责文秘工作。谁想得到,不久后小张就成了这里的办公室主任。经理的解释是:她的责任感感动了我。

  就像我们每一位父母都应该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一样,对自己的工作负责,那样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

  工作就意味着要负责任:

  依照我国刑法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那么14周岁以后你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既然已经工作就不能像14岁以下的孩子那样要大人为他的行为负责了。我们要为自己工作负责。就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样,天下也没有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工作。既然你已经从事了这个行业,不管是喜欢不喜欢,屈辱和责骂,也是这个工作的一部分。而我们往往认为,工作单纯的为了生存,其实工作的状态决定了你的生存状态。你如果想更好的生存,就应该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责任感是职业人士不可或缺的品质:

  如果你还在工作,还想继续工作下去,那么你就必须有责任感。以前可能是自己的心志还不够成熟,盲目的人为责任感是很好理解的。做好父母的孩子,孩子的母亲,做好老公的妻子,这就是有责任感。可是我忽略的是在工作中的责任感。同学常笑我是小女人,只知道身边的人和事,不管别人。我确实如此,对于责任感的理解太肤浅了。看了感动中国的颁奖仪式,才发现责任感的重要,我们不仅要为自己负责家庭负责还要为工作为集体为国家为社会负责。只有这样我们才真正地拥有了责任感。

  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同样有一个故事:一个米兰瓷厂的清洁工,从20岁上班到50岁,一直坚持早于别人到单位,坚持晚于别人下班,兢兢业业,30年来从没有变过。有一天总经理请他来办公室,说:30年来我一直关注你,你为什么能坚持做到呢?他说因为我觉得这是我的工作。第二天经理就宣布让这个人做了主任。全心全意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实际上是每一位职业人士最应该遵循的职业操守之一。不管你的工作多么卑微,你都应该待之以艺术家的追求完美的精神,这样你才能从卑微的境况之中解脱出来。

  不忽视工作中的任何细节:

  有一本书是细节决定成败,说得是无论做什么事情,忽视了细节,都有可能付出及其惨痛的代价。

  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在比较中国公司员工与日本公司员工的认真精神时曾说:如果让一个日本员工每天擦桌子六次,日本员工会不折不扣地执行,每天都会坚持擦六次;可是如果让一个中国员工去做,那么他在第一天可能擦六遍,第二天可能擦六遍,但到了第三天,可能就会擦五次、四次、三次,到后来,就不了了之。有鉴于此,他表示: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值得我自我批评的是,我很马虎,从小这样,大了还是,要想改掉这个毛病就像戒烟一样,真的很难,但是有些事情是可以避免的,统计人必须以十分认真地状态工作,所以我的目标是努力改正,追求完美。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3

  《一个人的朝圣》,是参加读书会后读的第一本小说。喜欢这种风格的小说,人物不多,情节也不复杂,作者心思细密,文笔细腻,读着轻松却又发人深思。

  男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刚刚退休的酿酒厂销售代表,和妻子的感情日渐平淡。然而,就是这么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邻家大叔”,获悉20多年没有联系的朋友奎妮身患绝症即将不久于世,籍着“我要走到贝里克郡,因为奎妮·轩尼斯不能死”这个既不理智又不符合逻辑,似乎完全完全站不住脚的奇怪信念,凭一双破帆布鞋,用了87天一路向北,步行了627英里,穿越整个英国,终于见到好朋友最后一面,了遂心愿,圆满地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主人公哈罗德沿途上的所思所想,包括他身边亲人、朋友、偶然遇见的人的所思所想,看似匪夷所思,却又让人感觉合情合理。

  一路向北,哈罗德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加油站女孩、客店旅人、远足的男人、银发绅士、骑自行车的母亲,还有爱玩游戏,跟随了几天却又跑掉的一只狗。这些路上偶遇的人,听到哈罗德的徒步计划,除了吃惊,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有支持,有反对,还有跟随着走了或长或短的路途,但最后,走着走着,也都走失了。一路向北,哈罗德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乐施好善,有人趁火打劫,有人钓名沽誉,有人获得开悟,但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也总能找到事情背后的合情合理性。一路向北,87天艰辛的徒步,是一次心灵和灵魂的洗涤。在行进的过程中,哈罗德每天都拥有新篇章,又在拥有的同时失去着。回首60多年的漫漫人生路,哈罗德那些喜怒哀乐、那些悲欢离合,那些阴晴圆缺,就像放电影,一段一段地在脑海里重现。而最让哈罗德沉重不堪的心结,也是最放不下的的,是惟一的孩子的去世。随着徒步之旅的完成,身体和信念不断地承受重重考验,过去缠绕在心头,挥之不去的烦恼和怨恨,最终也轻轻的放下,只留下了人生的美好片段。有一首歌里是这么唱:“路过的人,我早已忘记,经过的事,已随风而去...”,这会不会是哈罗德朝圣之旅完成后的感觉呢?

  很多年前去藏区,时常看到路上有朝圣的藏民,一直不太理解他们的行为方式,为何不安坐家中,利用空余时间自行修炼开悟?还有印度的苦行僧,追求智慧又何需如此虐待自己?但是,看到哈罗德在行进过程中:“穿过一个又一个人声鼎沸的城镇,走过一条又一条寥落的公路,哈罗德开始明白某些逝去的时刻,仿佛他们刚刚才发生。有时他觉得自己已经脱离现在,陷入了回忆。曾经的场景一次次重现眼前,他成了被迫留下的观众,目睹一个个错误、矛盾,不该做的选择,却无法改变任何事情”。以及哈罗德在向切尔滕纳姆进发,看见远处工厂的屋顶、教堂的轮廓、房子和来往的汽车时,想到“那里有如此多事情在发生,如此多生命在忙碌、受苦,奋斗,全然不知在这座小小的山上,有一个他坐着,静静眺望。又一次,他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就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哈罗德开始明白这也是他旅途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看到这些片段,对藏民们的朝圣,还有印度的苦行僧的行为油然心生理解。毕竟,在熙熙攘攘的凡尘俗世里,人得的眼、耳、鼻、舌、身、意容易被虚妄蒙蔽,只有在身体和心灵经历重重磨炼后,才能得到超凡的感悟。

  我们常把“珍惜眼前,活在当下”挂在嘴边,但是很少真正做到心口如一地“珍惜”和“活在”。《一个人的朝圣》,既教我们如何理解“珍惜眼前”,又提醒我们如何做到“活在当下”。每个人的人生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一个过程”;每一个年龄阶段,每一段时光,酸甜苦辣,点点滴滴,都是宝贵的财富,也都是生命的馈赠,理应欣喜接受、满怀感激。尽管不一定能做到像哈罗德那样,孤身步行千里,去追寻人生真谛,但也要时常提醒自己,不沉迷、不纠结、不埋怨。只要抱着朝圣的心态,过每一天,见每一人,经每一事,说每一字,人生的每一过程,本质上也是“一个人的朝圣”呀!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4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平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5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一个人的最后温暖》,现在就让我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有一个小女孩,她有一个与她相依为命的奶奶,她们住在一个曲折幽长的巷子里面。女孩上高中,每晚都要上晚自习,每天很晚才能回来,尽管女孩说自己不害怕,尽管巷子里有昏暗的路灯,奶奶还是不放心,每晚都来接她,可是有一天奶奶不小心摔了一跤,还差点送了命,于是女孩就有了辍学的想法,而且越来越强烈。就在这时她们遇到了一位跛足的修车老人,女孩每次放学,他就收摊,老人很慈祥,于是奶奶放心的让女孩跟老人一起走了。每晚巷子里都充满欢声笑语。

  几年后女孩回来看奶奶,不巧老人在那时走了····老人的女儿说“老人根本就不会修车,而是为了接一个上高中的小女孩回家,原来这个小女孩就是她自己。 这是一个充满爱的故事,一个退休的老人本应该在家安享晚年,享受儿孙满堂之福,却为了一个女孩上高中去路边修车,爱真是充满人间啊!其实,在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真样的事,这些事,处处体现了爱。在我身边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那天,我家小区门口开来了一辆卡车,是卖蔬菜的,且十分便宜。这样的机会妈妈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这买一些,那买一些,最后还买了一些蒜苗,付了钱之后我们就回家了,到了家,我嚷着要吃蒜苗炒肉丝可谁知道蒜苗尽然丢在了刚才买的地方 。妈妈叫我回去拿,下楼梯时我心想:我去那个人肯定不会认了吧,这个世道还有谁会傻傻的等着你去拿,谁不会贪小便宜。可,没想到的是,那位卖菜的阿姨竟在那里等我回去拿。 你也许会觉得这是一件小事,但我觉得它体现出了爱,人与人之间的爱。于是,我对这个社会有了新的`认识,的确,这个社会上有坏人,他们杀人,谋财,诈骗,贪污。但是,这个社会上还是有好人的,他是公车上给你让座的人,他是你过马路不方便扶你过去的人。那么,就让我们去做那些好人,用我们的爱去感化他们。 这就是我的中国梦---让人间充满爱。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7

  记录了一下哈罗德的旅程,不知道对不对:金斯布里奇-洛迪斯韦-南布伦特-布克法斯特-阿什伯顿-希斯菲尔德-奈顿-查德利-埃克塞特-布兰福斯贝克-索华顿-比克利-提伯顿-森弗路德-巴格利坪-陶顿-奥特里-布尔顿-格拉斯顿伯里-威尔斯-拉德斯托克-皮斯登圣约翰-巴斯-斯特劳德-斯拉德-伯德利普-切尔滕纳姆-佩雷斯贝里-温奇科姆-百老汇-米克尔顿-克利福德堂-斯特拉特福-沃里克-巴金顿-贝德沃斯-纳尼顿-特怀克罗斯-朱什的阿什比-提克诺尔-小切斯特-奥尔弗里顿-克雷科洛斯-谢菲尔德-巴恩斯利-维克菲尔德-利兹-达林顿-纽卡斯尔-赫克萨姆-康博-贝里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总是想到一首歌,《Five hundred miles》,一英里又一英里,哈罗德就这么一步步走完了全程。是自我救赎,是苦行僧,正是在一步一步中慢慢回忆过去,思考一生。接触不同的人,感悟不一样的.生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哈罗德和莫琳之间有隔阂,正是这趟旅行让俩人冰释前嫌。过去都已经过去,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珍惜眼前始为真啊。好好的把握当下吧,不要做对不起自己的事。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8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 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全书以哈罗德的行程为主线,穿插哈罗德、莫琳和奎妮的回忆,采用顺叙和倒叙想结合的方式展开。全书的人物关系主要有哈罗德和他的'父母、哈罗德和莫琳、哈罗德和戴维、哈罗德和奎妮以及哈罗德在徒步过程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人物关系彼此间看似没有交集,却彼此交错、环环相扣。

  通过回忆,我们知道主人公哈罗德从小便被父母遗弃,没有得到过父母的爱,也没有学会夫妻相处之道。这为他在处理与莫琳的关系以及养育自己的儿子戴维时种下了恶果。虽然他明白儿子戴维需要他的爱,他也很爱自己的儿子,但是却没法用语言和行动表达,也导致了戴维从小对他的不尊重和无视,特别是在戴维患上忧郁症后,他想帮又帮不上忙的无力感和挫败感使他愤怒。对戴维的爱的表达的缺失,引发了莫琳的抱怨和冷漠,使夫妻关系也降到了冰点。在哈罗德平凡一生中,唯有奎妮的出现曾给他的生活带来一丝涟漪,而这份友情又因为奎妮的突然离开戛然而止。全书通过哈罗德、莫琳和奎妮的回忆,还原事实真相,原来是哈罗德在丧子之后精神一度崩溃,对酿酒厂进行了一番打砸,而奎妮替他背了黑锅,被酒厂解雇。全书无意中也采用了对比的方法,描写了哈罗德的情感遭遇,如父母的无情和奎妮的无私,戴维出生前,他和莫琳的恩爱以及戴维出生后,夫妻间的冷淡等等。

  合上书本,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们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一生碌碌无为、波澜不惊却一路向前,曾经的很多美好,在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被丢弃、被撕裂,但我们已经习惯甚至麻木。或许我们也需要一些尝试、一些改变,一些不一样的体验,给生活一个停顿,停下来,好好检视自己的内心,听听自己的声音,遵从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并尝试表达最真实的自己,永远相信“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如果有信念,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9

  今天我要向大家分享一个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是——哈罗德。首先我提出一个疑问,大家在生活中是否遇见过朝圣者?他们或归属宗教,或赎罪疗生,但他们始终不动摇的便是心中坚定的信念——认准一个方向,一直一直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哈罗德,他是名为《一个人的朝圣》的外国名著中的主人公。初读觉平平无奇,再读亦是意味深长,复读更是感动不已。在我看来,哈罗德是一个不可理喻老头。他,是一个高龄老头,退休了在自家庭院种种菜,拔拔草。就是这么一个出门走几步都稍带喘气的老头,却只为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没有任何半点预兆即刻宣布:他要走路,从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贝里克郡。他什么也没有准备,就这样唐突的出发了。他,脚踩着一双破旧的航海鞋,身穿着一件简单不过的衬衫,手里揣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换洗的衣服、一小罐洗衣粉以及路上顺带购买的手信。他就这样,穿过过森林幽径,穿过狭窄国道,穿过人流,走过一座座桥,走过一条条陌生的街道,他乘着晨曦与月色,他伴着清风与微雨,他怀揣着一颗坚定的心,一直走,一直往前走,只为去看望她。

  所以我十分的好奇,到底是什么使哈罗德突发其想?噢,是那封那自星期二下午的信改变了他的命运。信载:他的故友奎妮,很不幸她得了癌症,已经是晚期了,她这是要向哈罗德告永别。起初,哈罗德只是想着回一封信就可以了,但是每当他走到一个邮筒面前,他的腿便不知不完继续往前所走,因为他认为,单凭一封信是仅仅不够,他觉得不能仅仅只是回个信那么简单。直到他一直走到距离家已经几里开外的一个加油站,有个加油站女孩告诉他,信念可以战胜一切,她的姨妈也是如此。于是哈罗德便在信中告诉奎妮,让她等他,让她有坚持活下去的信念,他会走到她所处的疗养院看望她。我想,这是一个多么伟大而充满善意的举止。书中写道:他一共用了87天,一共徒步行走627里的路程成功抵达。显而易见,这样做并不能改变故友的'逝去,但他让她坚持下来,后来在他来看望她离开后的第二天,奎妮嘴角带着笑意离开人世。

  其实,我总以为有什么不可告知的罗曼史,但哈罗德的缘由即是如此的简单,他俩是在酿酒厂的同事兼朋友,他觉得很有必要去做这件事!所以我十分钦佩他。

  实际上哈罗德在路上有着无数次想要放弃的念头,他会问自己“这么做真的有用吗",即使他身心疲惫,即使他的腿肿得走不动了,即使他被他人所不认可,所嘲笑,即使他快要被自己愚蠢的念头所击败,但是每一次他都选择坚持下来了。一路上他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并向他们讲述着自己那个不可理喻的信念。其中,我最喜欢他说的一句话:好像重复讲的次数多了,我便真的可以实现。是啊,人的一生总是充满不同的变数,倘若连想要实现的愿望都无法说出口,又有什么咨格去实现。哈罗德,他是一个朝圣者。他的事时常激励着我 即便是遇到什么挫折,也要克服万千阻碍,去打败去战胜它,愿每人心中都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乘风破浪,披荆斩棘,去靠近它,去实现它。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

  在生活中,有多少被冷落的人,有小孩,也有大人。

  为什么会被冷落,理由很简单,有些是因为长得丑,有些是因为成绩差,还有些是因为被埋怨……长得丑是他们的错吗?成绩差是他们自己选择的吗?他们真的该被冷落吗?

  杨红樱是一位小说家,也是一位作家,她写过很多本小说,其中,《杨梅》就写了一个被冷落的女孩,她叫杨梅,由于母亲对父亲的埋怨与憎恨,母亲也不是亲生母亲,杨梅便从未感受到别人口中的“伟大的母爱”,也因为长得丑,就被全校排挤,所以她也从未感受到过别人口中的“友谊第一”及“朋友”是什么。总之,杨梅受尽了没有父母的.关爱也没有朋友的关心的生活的折磨。但是她想这样吗?这些事不是自己选择的,而自己也没办法选择,没人可以决定自己或他人,也没有权利去决定自己或他人。

  仔细想想,这些人真的那么令人讨厌吗?没有。这些人真的值得我们去排挤吗?没有。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去排挤他们呢?换一个角度想想,如果被排挤的是自己,你会有什么感受?心里一定会很难过,既然自己会难过,难道别人就不会难过吗?

  我们这个班,也有一个被排挤的女生,她也是人,也会难过,也会伤心,难道就因为她长得丑,成绩又差,我们就该排挤她了吗?不应该的,所以,我决定以后要善待每一个人。

  命运由天决定,相貌不是唯一,更不能以貌取人,要让友谊这盏灯,越来越亮!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1

  《一个人的村庄》的作者是刘亮程,他出生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的一个小村庄,他种过地,当过管理员。在劳动之余写点文章。他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这本《一个人的村庄》散文集,写的就是他生活过的村子里的故事。

  他的文章不华丽,也没有很多的修饰。他充斥着浓浓的乡土气息,向我们叙述了他生活过的黄沙梁,村里的.牲口,花草树木、小虫和老鼠。把一个多姿多彩的乡村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

  其中我有一段描写花朵笑的让我印象深刻。他是这样写的“靠近我的两朵,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他用了拟人的描写方法,写出了花笑的不同姿态,他们的笑是为新叶的长出而欢欣激动,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感到愉快的事情。

  他用这简单的文字,揭示了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随着他的文字和他一起看着小村庄的春耕秋收,随着他一起听鸟语虫鸣。他还告诉我,要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这个世界,这样你就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2

  我看完《追风筝的人》后,又看了一本同样是写主人公自我救赎故事的书,书名为《一个人的朝圣》。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现已是退休在家的六十多岁的老人,这是一个被挫败感填满的男人。年幼时母亲离家出走,酗酒的父亲从不关心他,十六岁时,父亲给他一件大衣就将他驱出家门。哈罗德的童年是不快乐的,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同人打交道,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成年后的哈罗德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在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从没打算过升职加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婚后的家庭是一个不幸的家庭。妻子莫琳把儿子戴维自杀的原因归咎于哈罗德对儿子的不关心,对儿子没有爱。面对妻子的抱怨他常常以沉默应对,两个人后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就是那么一个笨拙、木讷、内向、可怜的男人,在四月的一天,春暖花开的一天,突然收到一封来自二十年前女同事奎妮的来信,这封信似乎是在他死水般的心里投下了石子,正如全书的第一句话“那封改变了他一切的信”,让他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启了他的朝圣之旅。

  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的南德文郡要徒步走到最东北的贝里克郡,横跨整个英格兰,行程627英里,就凭他心中的'一个信念:如果他能走到奎妮养病的养老院,就可挽救奎妮的生命。奎妮曾是酿酒厂同事,不是至交,也不是知己,是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一片真挚的普通朋友。这是一次为朋友祈福的朝圣的旅途,更是哈罗德的心灵之旅。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这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记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一路走,一路回忆,反思自己的生命历程;一路走,一路回忆以前遗落的记忆,反省自己。那颗早已冷漠、麻木的心逐渐复苏,不再逃避,不再躲闪,慢慢向人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打破了心灵的桎梏,经过了一次心灵的穿越,找到了真实的自我。

  他原本不喜欢、不习惯麻烦别人,甚至害怕别人注意自己,习惯了做影子般躲在墙角里的人。旅途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与他人交谈,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故事。给他最初信仰的加油站女孩、那个没有孩子的女人、始终在等一个永不会回来的丈夫的妻子……这些陌生人和他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苦楚,他静静地听他们的诉说,也接受他们的馈赠。

  他学会了把藏纳于心中的回忆,心中的话拿出来倾诉。旅途中所住的第一个旅店,早餐时,当坐角落里的穿夏威夷衬衫的男人问:这个神秘的计划到底是什么时?哈罗德说出了要走到贝里克郡,哪怕餐厅里所有人再次回头,哪怕他成为了当时的焦点。在与酒保、没有孩子的女人、喜欢远足的男人、骑自行车的母亲等交谈中,他讲了徒步的原因,讲了自己的故事。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与儿子的相处之道。他意识到因为自己的童年缺少关爱,他不懂得如何爱孩子,不知道怎么表达他的爱,在儿子吸毒醉酒时,他因害怕而没有能问一句“为什么”,在儿子遇到困惑时,没有以父亲的身份给予他支持和安慰,甚至在儿子的葬礼上,他不敢和儿子告别。他看到了自己的懦弱,坦诚自己的胆小。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的婚姻生活。在婚姻生活中,他意识到因害怕妻子的责怨与拒绝,他放弃了挽救婚姻的尝试,任凭妻子与他渐行渐远。

  他学会了释怀。在整个旅途中,他完成了与过去生活的和解,他原谅和接受了曾抛弃他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不再执着于过错和痛苦之中,挣脱了束缚自己的网,他最终坦然接受了那个狼狈不堪的自己,学会了释怀,学会了放下。

  最后,虽然没能拯救癌症朋友奎妮的生命,但哈罗德的到来,让奎妮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这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让自己的思想也上了天堂。曾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愈合,哈罗德夫妇重新找回了丢失的感情,新的生活向他们重新展开。

  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就像我们的人生之路。生活中,只有勇敢地面对曾经的伤痛,才可从中获得勇气,乃至重生。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3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有点茫然,看不懂读者要表达的意思,有时候甚至觉得有点语无伦次,看得"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读着读着牵出了我深深的乡愁,对于生我养我的村庄,无论离开了多久,那里依然是我的根,由于刚回家探亲回来,思绪还未完全回到现实中来。读了此书使得人心更静、乡情更浓、思念更切。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即使如此,他依然不舍得离开这片土地,对远在他乡奔波的我来说,村庄里有我美好的回忆,那里的物自然和谐,那里的人热情慷慨,相比作者来说在村庄我有着甚于他的幸福。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村庄生活是苦的,也是甜的,我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深深的懂得农民的艰辛与无奈,那时候我们就无比羡慕生活在都市里人儿,向往着他们光鲜亮丽的生活。等我们长大了,一脚踏进繁华都市以后,与我们想象的生活大相径庭,此时的我无比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的空气,然而为了生活中的无可奈何,我们依然在远方奔波,做不到作者那种隐于世的豁达,尤其是在远在他乡读这本书的时候,寂寞孤独之感常常催人泪下。

  《最美还是我们新疆》这首歌被无数的新疆朋友所熟知,无论他们走向何方,这里依然是他们最大的牵挂。就在暴恐份子张狂破坏他们家园的时候,无数的仁人志士即使远在他方,他们也通过各种渠道来发声亮剑,共同维护美好家园。这就是"家"的力量。

  我来到新疆已有四年多的光景,我作为一名"三支一扶"志愿者来到新疆,起初我以为我要去的团场是贫困而又杂乱的,住土坯房,每晚与老鼠共眠,落脚之后发现这的优雅舒适远超我的想象。尔后辗转考取乡上的公务员,这里有宽敞明亮的办公楼,有温馨舒适的干部周转房,有着整齐如一的安居富民房,还有人人向往的'大别墅……谈起来疆之前心中所想的新疆与现实中的新疆不自觉的自己就成了话痨,如果让百姓去谈新疆变化那更是数不胜数。

  在刘亮程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作者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书中这样写道:"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作者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在如今快节奏的繁忙生活中,人心变的较为浮躁不安,这时候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他那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灵。在心情烦躁时不妨找一个僻静的角落读一读这本书,偶尔闭上双眼静悄悄的呆在刘亮程的身边以刘亮程的角度去看黄沙梁,而我们看到的画面中多了一个人,那就是作者刘亮程,这时候的我们就像书中所说"我在偷窥冯四时,肯定有很多双眼睛已暗暗观察了我很多年"。这种视觉角度犹如观看"戏中戏"给人以更加奇妙的新鲜感。在品尝寂寞的同时,寻找读书的乐趣。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4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16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16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5

  熙熙攘攘的车站对面,有一条被新时代遗忘的小巷,里面有一间地道的老屋,住着一个七十岁的老太太。她一个人,屋子墙壁上挂了一圈猫咪的照片,她说他们都叫罗彻基。有一天,老太太家来了新房客,没有血缘关系,但辈分是存在的。小姑娘和她相差50岁,不打算读大学,只想打打零工,没什么抱负,也没什么本事,小姑娘总是问老太太一些奇怪的问题。譬如说,一辈子的恨是怎么样的,外面的世界很残酷吧,像我这样的人是不是会很快堕落……老太太从来不在乎这些问题,她轻描淡写地告诉小姑娘,世界没有里外之分,从来都只有一个世界。

  就是这样一个没骨干,但是有味道的故事,像一幅用抹茶绿颜料清绘的淡水彩,有朦胧的世界,有空虚的孤独……吟子和知寿的对白,让人过目难忘,时常被搬到心里,聊作安慰。

  知寿的日子平淡至极,如老屋前的列车,该来的就来,不该来的来了又走。她是从流的小人物,是最瞧不起眼的大众,知寿在车站里打工,有时会羡慕坐在电车里匆匆赶向某个目的地的上班族OL,却需要反问几遍。知寿从老太太那里学来的'有用知识若讲出来只是锅盖翻过来可以再做一个锅。知寿总是在想,自己为什么不能瞬间变老,变成一个用尽了烦恼和空虚,熬过了爱和恨,()然后在七十高龄谈恋爱,情人节去买巧克力的老太太?知寿在短短三季的寄宿生活里,仿佛从陌生的老人吸取了营养,是被自身的年轻散淡稀释后的苍凉。这样的少女,谓之单纯亦可,谓之懒惰亦可,你却无法否认她在内心底丰富的活着。

  我们都是一个人长大,独自面对承诺,梦想和爱情。不管是17岁还是70岁,也不管现实很灰,或是很空白,世界也只有一个,杂烩着各色人事,躲是躲不了的,生活便是生活,不是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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