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律顾问总结15篇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情况作加以回顾检查并分析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区法律顾问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1
xx年我市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数5736件,截止11月底,全市共审批案件6415件,完成率达111.8%,办结案件5760件,结案率达89.8%。全年经费投入计划数573.6万元,已投入649.5万,经费投入率113.2%,已支出575.51万元,其中,办案补贴512.17万元,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60.70万元,经费使用率达88.6%,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89.0%。
一、具体做法
1.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
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上半年我们相继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儿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系列品牌宣传和实践活动。市法援中心通过联合律师事务所和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走上街头,深入乡村进行广泛宣传。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全市累计宣传30余场次,截止11月底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案件1613件、妇女维权案件1076件、儿童维权案件254件、残疾人维权案件152件、军人军属案件14件。
2.出台文件指导全市法援工作
一是发布《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实施内容、资金保障、实施程序、项目管理、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
二是发布《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春季统一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服务活动,要求深入宣传,筑牢农民工维权意识,是畅通渠道,方便农民工寻求法援,认真梳理,提供延伸法律援助。
三是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通知》,以纠正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存在的参差不齐、标准不一等现象,要求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到位,学习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四是推出《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承诺》,引领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坚持“三个继续”,即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为普通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继续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继续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出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为一线抗疫医务人员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
五是发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的通知》,
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进一步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知晓率,进一步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制订《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以推进我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面和高质量实施,使年终对各县区的考评有章可循。
3.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举措
一是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可就近到所在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所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立即将相关资料或情况转交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立案受理,在2日内指派到承办律师,并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情况跟踪监督。
二是对有关劳动权益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劳动者畅通绿色通道(即当事人免交《经济困难证明》)。对此类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全程监督案件办理情况,案件办结后及时对当事人的满意度进行回访,对当事人不满意或不尽满意的,查明原因,补差不缺,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结果。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在判决或仲裁后,注重提供延伸法律服务,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实现。
三是对赡养抚养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畅通绿色通道,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经电话预约提供上门服务。根据案情需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必要时全权代理,并随时与当事人保持沟通。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结果认真审查,保证案件办理取得实效。
4.对法援工作督查培训和调度
6月初,我们开展了对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重点对20xx年终绩效考核存在的明显问题纠错或改进情况、20xx年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
网络信息化应用情况、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情况进行督查,本次督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目前已进入现场抽查阶段,督查结束市中心将对结果进行通报。
为更好的开展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案例写作水平,6月22日上午,召开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暨信息案例写作培训会,各县区法援中心主任及信息员、市法援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通报了20xx年度及20xx年1-5月份各县区信息、案例报送及采用情况,对各县区的下一步信息案例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叶集区从信息写作需注意的八个方面分享了信息写作经验;金安区以《如何在优秀法援案例海洋中做好拾珠人角色》为题,探讨了法律援助案例写作需要注意的具体细节,市民生办负责民生工程信息编写工作的业务骨干作专题培训。6月下旬,市法援中心牵头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了调度,对于目前完成任务比较困难和任务已经接近完成的县区实施了对接。
11月下旬,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注入了高能量与新活力。
5.加强与公检法衔接,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我市上下均已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过座谈和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工作。市局于12月3日组织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了今年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学习了《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重点解读了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法律帮助工作程序、值班律师工作保障等内容,同时公、检、法、司参会人员分别就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交流了各自的意见,对律师值班及今后如何推进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办理刑事案件2719件,占受理总数的42.31%。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皖司发【20xx】40号)规定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动态调整《刑事辩护律师名册》、《值班律师名册》,建立值班律师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值班律师到岗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作为发放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和评优评先的依据,有力地调动律师值班和办案积极性。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依法受理公检法通知辩护和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有效落实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二、存在问题
1.思想松懈,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目前就全市而言,法律援助中心的编制基本用完,但部分县区任务数与人员配备极不合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因机构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普遍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
2.客观原因,目标任务完成不均。主要表现在部分县区担忧如何按时完成案件数量,个别县区却已早早超额完成任务而不敢再接收案件。一方面基层司法所不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部分县区案件数量短缺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基数、辖区律师人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范围扩大、截留上一年度案件违反序时进度等因素造成了“案件过剩”。
3.法律援助信息案例质量不高。我市被省厅采用的信息以及入选司法部案例库的案例与部分地市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创作积极性不高,应付差事的较多;二是写作水平不高,采用率低;三是平时不注重观察和积累,缺乏好的素材。
三、工作计划
下半年通常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阶段,要集中对标对表完成规定动作,将法律援助经费合理完全支出,完成对各县区的考评,接受省厅对我市以及市民生办对市本级的考评。具体如下: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将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下一步中心工作将积极开展宣传,推动《法律援助法》走到群众身边。
2.常规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宣传实践工作,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3.深入贯彻落实值班律师工作制度。依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加强法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法援中心管理人员首先要学习吃透《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熟练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要求承办律师认真完成规则要求的各项工作,案件报结时严格审查材料是否完备。年度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时严格按照两项规则进行评估,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同时要探索和借鉴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使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得到普遍提升。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2
12月27日下午,佛冈县20xx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大会在县人民中心主楼109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方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小云,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湘中,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黄敏韶以及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司法所负责人,各驻村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络员共51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湘中总结20xx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并通报考核情况,充分肯定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成绩。会议对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表彰。表彰仪式后,村(社区)代表和律师所代表进行签约仪式,标志着我县20xx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正式启动。
最后,黄方洪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讲话,充分肯定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社会效果好。
会议强调,村(社区)法律顾问在今后工作中,要做到融入基层、享受工作、做出成效、惠民为民;村(社区)法律顾问要把自己当成村委自家人,常下村、多下村,主动融入村(社区)。律师们不仅要用心、用时、用力,还要调整心态,享受工作,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当做锻炼和进修机会,在工作中提升自己,发展自己,以为民之心,施惠民之行,把工作做出实效。在新的一年,希望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知行合力,共同把佛冈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实、做细,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助力乡村振兴,为建设法治佛冈、平安佛冈作出积极贡献。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3
20xx年上半年已经过去,社区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的直接领导下,本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完成了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法律顾问在“法治社区”“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现将20xx年上半年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切实做好了法律顾问的日常业务工作
1、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律顾问在服务过程中遇到涉及居民集体诉讼、上访的案件,涉及社区群众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执法问题,涉及社区居民违法行为,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项,涉及社区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众的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综治办、司法所。
2、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法律顾问对服务对象社区、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普法讲座。
3、实行一事一记制度。法律顾问要将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结果详细记载到登记簿和法律顾问工作系统中,做到一社区一卷、一事一记。
4、实行每月工作汇报制度。在每月底将总结该月工作的具体情况,交由社区主任审查盖章,再上交司法所汇报情况。
二、工作成效与亮点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方式。本社区将法律顾问工作与、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1、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居民法制意识。
本社区利用广播、画展、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宪法》、《婚姻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居民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们在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的不足,比如宣传力度有待提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室公示不够,有部分群众对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还不了解。
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将定期专项走访社区,并并认真收集社区现阶段的突出矛盾,集中对该项矛盾开展业务培训,做到专项问题专业解决。二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公示,让群众能更好的能获悉有关“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4
为加强和推进法治红桥建设,完善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站点功能,进一步加强指导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促进社区居委会依法治理,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红桥区司法局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总结。
律管科负责人全方位总结了前阶段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的情况。一年来红桥区社区法律顾问严格落实《红桥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及时登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动态信息平台,成功地总结出社区法律顾问在服务社区中的一些好做法,切实为社区解决了一些法律问题。同时指出了下一步需要加强的工作环节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还按照《红桥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红桥区律师事务所自评自查阶段进行总结,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规范检查工作涉及的文件和法律法规,从而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对照规范化建设检查标准进行整改落实,并对司法局随机检查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最后,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强调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律师从事证券法律服务的责任,严格律师事务所内控管理,依法勤勉尽责审慎执业。
分管律师工作的主管局长对此次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法律服务的参与者和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希望律师秉承服务为民、法治共建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法律顾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发挥法律服务更大效用,向身边的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我区法治政府、法治社区的社区全面建设。二是,要求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此次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规范化检查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切实把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三是,要求全区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司法部办公厅有关律师事务所和相关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精神,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依法执业,重诺守信,为当事人提供符合行业标准和职业要求的专业服务。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5
20xx年谢家集区法律援助工作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人民政府及业务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正义,落实政府责任,提高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展情况
(一)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0xx年,谢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0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11%。其中,民事案件212件,刑事案件165件,办结350件,结案率为89.7%。计划全年投入经费38.5万元,截止目前中央省级已投入29万元,地方投入21万元,合计50万元。经费使用50.2万元,其中发放案件补贴40.22万元,补贴占比80%。
(二)认真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及《淮南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监督管理。
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淮南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法律援助经费做到了单列科目核算,补贴流程发放规范。今年我区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38万元,截止12月份实际投入50余万元,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同级财政法律援助经费全部已经到位。其中中央、省投入29万元,市级财政投入10.5万元,区级投入10.5万元。 1-12月份共支出经费50.2万元,其中办案补贴40.22万元,占比80%,宣传费等费用9.98万元。法律援助经费由专业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实行单列科目,专项支出,严禁挪用和占用。案件补贴严格按照流程执行,实行一案一审批,由经办人签字,法援中心主任审核,局长审批,层层把关,最后再汇总到财务统一报账,对于大项的经费使用,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每月都有案件补贴经费支出。
(三)加强法律援助宣传
一是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年头岁尾是农民工讨薪比较集中的时期,为了帮助农民工依法有效的讨薪,维护社会稳定,区法援中心于1月中旬组织律师、法援志愿者深入街头,通过散发宣传单、律师解答咨询等方式开展农民工维权法治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开展农民工欠薪案件摸排工作,主动联系,不等不靠,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为进一步把法律援助工作扎根人民群众之中,坚定为民服务初心,20xx年谢家集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多起“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宣传,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及深入街头、社区广场进行法治宣传的方式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及其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及企业的依法用工意识。、
三是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为推动乡村普法,夯实法治基础,弘扬法律权威,助力乡村振兴,20xx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开展了多起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公益授课、培养法律明白人等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前往望峰岗镇靠山社区和唐山镇平山村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工作人员送达了《宪法》、《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书籍,听取了社区工作人员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参与区直部门与杨公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以“巾帼欢歌庆丰收乡村振兴在行动”为主题的庆祝农民“丰收节”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涉农法律,与农民群众们亲切交流,了解其法律需求,现场解答农民朋友的法律咨询。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享受丰收喜悦的同时学法、懂法,提高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公益授课、培养法律明白人。让广大乡村干部特别是人民调解员、法治带头人学习了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调解的经验和技巧,对促进乡村稳定和振兴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四是结合疫情防控宣传,开展送法进家庭。统筹防疫宣传,送法进家庭,对于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当场审查,做到应援尽援。
五是积极宣传报道法援工作。截止目前,本年度共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信息40余条,均被省厅或市局内网采用,报送典型案例8篇,被司法部采用一篇。
(四)加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
在法院、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固定值班、预约值班,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值班律师工作开展稳步、有序推进。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为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10月下旬,区司法局牵头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召开了20xx年全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法律援助法》,各参会人员就我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发表了意见和看法,并就如何提升办案质量和法律帮助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
(五)强化案件办理质量
综合运用市局组织的各县区案件互评和本中心组织专家对案件自评及旁听庭审、委托第三方对受援人进行回访等方式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和管理。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打造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中心于10月下旬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20余名律师参加,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报道偏少,案件质量还不够好。20xx年谢区法律援助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的实施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案件监督力度,运用司法部印发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同行评估规则严格对每件归档卷宗进行审查,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对律师网上结案进行监督指导,确保网上结案的类型与实际办结情况相符。
四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节点和宣传媒介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尤其是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6
20xx年,我局始终坚持党的十九大以及各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州委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的工作实战水平,奋力助推榕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更上新台阶。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牢牢把握基层工作中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建立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体的县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22个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261个村(居)建立法律服务室。今年以来,县法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44件(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17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壮大律师队伍,实现社会律师事务所从无到有的突破和从有到多的发展,目前全县有3家律师事务所(分所)和1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共有16名社会执业律师、6名公职律师和3名法律援助律师,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
3.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结合当前法律人才状况,我局整合全县律师资源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持续做好“法律顾问”全覆盖各项工作,为全县7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2个乡镇(街道、社区)、261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积极推动县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张贴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方便群众直接联系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905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257次。办理公证17件。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明确责任,“七五”普法全面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制”,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同频共振、齐声合唱”的“大普法”格局。整合资源,各级联动,在“3.15”、“6.26”等重大节点及扫黑除恶、法治扶贫、《民法典》宣讲、宪法宣传学习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参与23000余人次。完善普法法治宣传标牌标识,利用法治宣传读物及物品、村村广播响、抖音、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分类实施,“法律八进”深入开展。落实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干部法纪知识考试、由政府购买引进法律顾问团,261个村居落实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以案说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等活动一百余次余次,两万余人受到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印发了《榕江县关于深化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县70个单位涉及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进行梳理和明确,实现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60余场次、印制4万份倡导孝老敬老、文明婚育的法治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群众家中,并以普通话及苗、侗、水等少数民族语言制作法治广播在各村(居)滚动播放,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
2.丰富律师法律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一是以座谈、讨论、授课、辩论等方式,为我县律师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二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知识活动,我县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我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由法治副校长、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员组成法治小分队送法进校园。三是选派有经验的律师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扶贫,为各贫困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一百余件余件,化解矛盾纠纷二十余起,开展法治宣传五十余场次。
三、注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1.摸清底数,实现矛盾调处机制全。一是建立矛盾调处摸排机制。全县各级各类组织围绕不同时间节点的热点问题、群众来信来访诉求、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突出问题,开展摸排,分门别类建立好摸排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82件,调处成功267件,调解成功率94.68%,涉及金额134.3万元;调解医疗事故纠纷1件,涉及金额6.38万元。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摸排机制。建立了以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矛盾调处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摸排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判处理矛盾纠纷的.措施,落实调处责任,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坚决做到防患未然、化隐为显。
2.广泛宣传培训,增强调处前瞻性,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之预。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业务能力。通过请进来教与派出去学,先后培训人民调解员两百余人次,发放《法律明白人读本》3万册,有效提生了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中1名调解员被妇联评为全国妇女儿童先进个人,1名调解员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调解员。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预防工作。采取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增强矛盾调处前瞻性。成立以法律明白人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三是通过法治文艺小分队深入社区(村组、移民搬迁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律熏陶、法治教育,提高知法守法意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公证员3月份下沉脱贫攻坚一线后,一直没有具有公证资质的人员补充,导致目前公证业务出现断档,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公证业务需求。律师和从事法律服务专项工作人员由于兼顾多项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出现无人接待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
2.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不足。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还停留于框架式阶段,建立完善和规范化的调解机制,配齐配强高水平、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力量不足,调解激励和处罚双向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没有真正运行起来,特别是新成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多停留与表面。
五、20xx年工作打算
1.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果。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体制机制,持续加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和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认真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科学谋划和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N”基层服务管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革命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统计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
2.深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标准要求,持续贯彻落实好“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深挖新时期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创新发展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统筹发展。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有效推进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7
根据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并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如下:
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
印发《金安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金安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四项整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实施方案》,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提高律师思想认识。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执业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律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全市律师行业执业监管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督导,组织律师重点围绕《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五十条的规定,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围绕方案要求的五项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情况。
二、扎实开展“两拥一做”主题教育活动
认真部署“两拥一做”主题教育工作,加强教育督导,强化落地执行,要求各所律师加强个人自学,党支部书记领学,律所集中学习研讨,组织全体律师深刻检视反思,抓好整改提升。组织律所开展帮扶活动,倡导每名律师帮扶一家企业,为身边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
三、严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
20xx年上半年对我区14家律师事务所和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检考核,考核结果均合格;对151名执业律师、6名法援律师、26名公职律师和2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考核,考核结果均称职。
四、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1.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于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咨询台,通过发放普法读本、宪法修正案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接受居民法律咨询等方式讲解《民法典》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维权意识,进行法律援助,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了法律援助质量。
2.发动广大律师深入基层一线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展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良好精神风貌,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3.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印发《金安区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的实施方案》,14家律所纷纷入企业,把法治课堂搬进企业,如:安徽中特(六安)律师事务所到安徽明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暨建设施工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活动。梁秀玉律师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点法条并结合丰富的司法实践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基本要义要点、权利和义务。
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郭健律师给市区银行机构开展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专题讲座,六安市银保监分局宋波局长、郝大忠副局长、六安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及市区银行风控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郭健律师就担保制度的难点、热点进行讲解,指出金融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点,并对化解风险提出建议。
安徽徽安律师事务所谭劲松律师深入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有效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治企的意识,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五、进一步做好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依据区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建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联系乡镇(街),实现“一村(居)一律师”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两拥一做”主题教育。将“两拥一做”主题教育纳入重点工作安排,敦促各律所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工作,切实把好的经验做法、亮点工作、创新举措及时梳理总结到位。把主题教育与律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结合起来,加强基础管理,为更多律师成长搭建平台,促进律师行业集聚发展。
二、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一村(居)驻一律师制度。敦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于20xx年7月30日前完成同联系乡镇(街)的村(居)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合同》。
三、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工作。
1、建立律师与企业结对帮扶长效机制,为企业保驾护航;
2、为律师协调开展多种形式的“四送一服”工作;
3、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开展“万所联万会”工作。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8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xx]50号)及自治区司法厅工作要求,20xx年起,在全市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于20xx年年底便向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工作安排,做到早准备、早部署。今年,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村居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初步形成。
(二)整合资源,借力专项工作。借助公共法律服务启动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力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依托乡(镇)街司法所、村居委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联络点,将法律服务延伸至最基层单位,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实现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兴庆区为确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远程咨询平台,实现了辖区内乡(镇)、街道、村居136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全覆盖,由专业律师在线提供远程法律答疑、热线服务。西夏区司法局以低成本、广覆盖的.方式实现了法律服务“零等待”。中心的网络视频咨询服务依托QQ视频、微信视频聊天等功能,联通了辖区9个司法所和76个村居社区,由专业律师负责接待答疑,形成了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形成了“一站式法律服务”的工作模式,打通了西夏区网络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建成了以中心为根基,以辖区9个镇街惠民法律服务站为支干、以76个村居惠民法律服务室为终端的三级服务网络,全面提升了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三)宣传动员,落实层层部署。全市现阶段参与村居法律顾问覆盖工作的律师有300余人,负责全市93%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其余法律顾问由司法所所长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在开展工作当中,大力宣传“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兴庆区司法局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效弥补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紧缺问题,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贫困村坐班,为贫困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同时,制发便民服务卡,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及各窗口服务指南印在卡片上,便于居民及时咨询法律问题。4月份,金凤区司法局举行“律师服务和谐金凤志愿行”活动启动仪式,各镇、街道、各村(居)书记(主任)、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及金凤区辖区19家律师事务所参加启动仪式。目前,已开展了“律师服务和谐金凤志愿行”活动30余场次,参与律师68人次。贺兰县结合每月19日、20日开展的民主议政日活动开展固定法律服务活动,乡镇司法所负责联系、协调、督查各律所律师入村开展活动情况,确保律师按时入村开展法律服务。灵武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8个“法律惠民服务站”,在乡镇、妇联、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福利院、园区、武装部等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线上”、“线下”法律服务目标全覆盖。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银川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个别县市律师资源较少,律师工作任务较重;加之经费落实滞后,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以及工作开展不够全面,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积极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健全机制,确保运作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一项重点工作,要不断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系列规范指引,确保工作机制有保障,规范运作成常态。
(三)要深化服务,确保成效明显。以深化法治,服务民生,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结合实际,组织、动员和引导律师投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去,保证服务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四)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9
20xx年以来,公法股在县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履职,以创促新,积极适应新常态、新要求,为建设美好宿松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有为担当,加强中心自身建设
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整合司法行政优势职能,深化为民服务。今年年初,我们全新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引入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智能问答、智慧引导和自助服务,为群众提供基于裁判文书大数据的法律咨询,智能分析用户服务诉求,精准匹配和推荐用户需要的法律服务。全面统筹整合现有法律服务资源,紧扣群众需求,划分“四区一廊”即自助普法区、营商环境区、智能服务区、窗口服务区以及普法长廊,设置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监督等服务窗口,每天安排专业人员值班,负责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司法行政其他业务的咨询、引导等服务,一站式地解决群众学法用法问题。
(二)坚持聚焦中心,彰显法律服务优势
1.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县司法局联合县律师协会,引导全县法律服务者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四送一服”“万所联万会”主动谋划好“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一方面通过组建服务企业发展法律宣讲团、举办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知识讲座、编印政策清单和发放服务企业发展法律手册等方式,重点宣传解读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惠企政策举措,推动惠企红利精准高效直达企业。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对涉及企业政策、服务、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以“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为起点,建立“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长效机制。机制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要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帮扶活动为契机,建立完善律师与企业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每月至少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一次“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确保每名律师至少帮扶一家企业,每名律师每年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至少两次,每家律师事务所每年举办法律政策宣讲或法律培训至少一次,围绕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推动各类营商环境问题尽快解决、对账销号,切实提升企业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
截止6月21日,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共走访企业39家,开展政策宣讲29场次,发放政策清单350余册,宣传报道“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18篇。
2.推动乡村振兴,护航基层治理。引导安徽皖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高岭乡汪冲村党总支进行结对共建,多次组织律师志愿者深入汪冲村为乡村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借贷纠纷等法律疑难问题,在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同时,推进乡村治理不断向前发展。进一步完善村(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引导每位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将法援案件、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村两委换届选举、矛盾纠纷化解、涉农法律咨询等均纳入到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巧用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法治宣传活动,送法到群众身边,面对面宣传,促进基层群众、民营企业和乡村青少年树牢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今年以来共赴乡村、学校开展司法行政职能宣传共计20余场次,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收集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咨询等100余人次。
(三)坚持服务民生,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1.法律援助工作。联合财政局出台《宿松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宿松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为全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细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系列送法活动,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对已结案件受援人进行跟踪回访,对法援案件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不断优化服务,掌握群众对案件办理结果的满意度。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4件,其中农民工案件58件,涉及金额达39.5万元。
2.公证工作。公证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开拓公证领域,积极为公民和组织参与社会经济、民商事活动提供公证服务,不但认真办理市场摊位抽签、鱼苗放流、房屋拆迁等围绕城镇化建设相关的公证,而且还融入到民生工程领域。特别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多次上门为行动不便、偏远地区的当事人办理公证,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截止6月21日,公证处共接待各类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办理各类事项182件。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股室业务工作繁多,每天疲于处理各类业务,缺乏主动谋划工作的积极性。满足于以往传统的工作方式,不能创新谋划各项工作,运用新媒体和互联网形式进行的宣传的较少。
三、下半年工作总体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
1.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优发展。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优势,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四送一服”“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各项工作。
2.以行业优势为抓手,实质化推动律师行业向好发展。充分发挥律师行业优势,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方面做精文章。
3.以民生工程为引擎,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上发展。梳理总结,加强培训和宣传,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10
20xx年上半年已经过去,社区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的直接领导下,本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完成了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法律顾问在“法治社区”“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现将20xx年上半年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切实做好了法律顾问的日常业务工作
1、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律顾问在服务过程中遇到涉及居民集体诉讼、上访的案件,涉及社区群众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执法问题,涉及社区居民违法行为,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项,涉及社区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众的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综治办、司法所。
2、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法律顾问对服务对象社区、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普法讲座。
3、实行一事一记制度。法律顾问要将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结果详细记载到登记簿和法律顾问工作系统中,做到一社区一卷、一事一记。
4、实行每月工作汇报制度。在每月底将总结该月工作的具体情况,交由社区主任审查盖章,再上交司法所汇报情况。
二、工作成效与亮点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方式。本社区将法律顾问工作与、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居民法制意识。
本社区利用广播、画展、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宪法》、《婚姻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居民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们在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的不足,比如宣传力度有待提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室公示不够,有部分群众对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还不了解。
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将定期专项走访社区,并并认真收集社区现阶段的突出矛盾,集中对该项矛盾开展业务培训,做到专项问题专业解决。二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公示,让群众能更好的能获悉有关“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11
20xx年(今年)以来,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市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处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处共办理各类公证6071件(办证数占全市办证总数一半以上),其中国内经济公证3859件,国内民事公证959件,涉外民事公证1093件,涉港、澳、台公证80件,提存公证3件,出具执行证书77件;收费180多万元;共涉及标的近12.5亿元,避免和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一、高定位、树立公证服务良好形象
一是一言一行代表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公证处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窗口单位,公证人员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公证质量等都影响着公证的公信力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强烈的职业责任感,爱岗敬业、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二是一举一动体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公证工作从接待咨询、审查受理、到询问出证等每个环节都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也就是法律宣传、预防纠纷、调处矛盾的过程,通过我们的公证工作,可以体现司法行政的主要职能作用。所以,我们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公证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上半年我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在工作中做到热情、耐心、严谨、公正,确保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三是在工作中感受职业自豪感。每当我们看到接待大厅和办公室挤满办证的人群时,看到的也是群众与社会的需求,就深感自己工作的责任;每当看到当事人拿到公证书时满意的笑容,在辛苦忙碌的同时也感受职业的自豪感,我们坚信:“给别人一个微笑,就是给自己一缕阳光,给别人一点帮助,就是给自己一份愉悦。”。
二、高标准、保障公证法律服务质量
公证质量的好坏,是取信于民,取信社会的根本。我们始终将公证质量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一是制定高标准,确保程序规范。今年来,我们规范办证程序。对办证涉及的申请、受理、告知、询问等事项进行完善,制定统一的高标准,同时加强了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目的、用途及真实性的审查。二是严把审批关,强化监督约束。今年,我处制订了公证员、处主任双重审批制。一般类型公证事项由公证员审批,但对出具《执行证书》、外出办证以及重大公证事项除公证员审批外,还需经处务会讨论确定,由主任审核方能出证。三是明确责任制,提高风险意识。强化质量检查。每月10日前将办结卷宗及时归档,组织公证员对卷宗进行检查(数量不少于10%),逐卷进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承办公证员终身负责制,并与年度考核挂钩,提高公证人员风险意识。
三、全方位,履行公证法律服务职能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为我市重大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参与园区建设、土地拍卖、企业融资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今年3月,我们全过程参与了“洋河?梦之蓝封藏大典”活动。在办理中,我们与洋河集团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对活动程序、公证监督提出法律意见,我处委派公证员先后五次往返洋河股份公司,深入车间、酒厂窑池、实验室等进行实地拍照、收集证据材料,保证了公证的真实性和公信力。大典活动当日,两名公证员在全国各地众多媒体和嘉宾的关注下现场致公证词,彰显了封藏大典活动的庄重与公正,也展现了公证的良好形象。二是参与社会综治管理,稳妥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介入征地拆迁、不动产处置、选房入学摇号等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宿迁嶂山森林公园扩建提质房屋征收工作中,我们及时与当地政府、房屋评估机构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对产权不明的`大面积房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以法律形式固定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等,有效维护了房屋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半年以来,我们已办理涉及房屋征收公证事项10多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公证3125件。三是关注基层民生,公证服务温暖当事人。公证工作中最多的是面对基层群众,服务群众的需求。今年,我们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公证服务承诺,建立周末固定值班、上门办证、快速出证等工作制度;强化对“老、弱、病、残”人的服务力度。今年6月,宿城区仓集镇的李某到我处申请办理捐肾救子相关声明书公证,虽然相关当事人有2名在仓集且行走不便,还有2人在南京某医院中照顾病重的孩子,但我处还是急当事人所急,当即受理,并委派公证员前往仓集与南京上门加班办理,鉴于当事人因治疗儿子花费巨大,我处报局领导批准,免去当事人所有公证费用,承办公证员当场捐赠500元。当事人深受感动,连声说,还是政府机关好,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楚风夜话进行了全程报道)。类似这样的为人民群众着想的事情还有许多,今年我处启用绿色通道,加班加点为残疾人员、家庭贫困人员、军人军属等办理公证超过百件,为弱势群体减免公证费用近十万元,切实履行了公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教育实践活动的宗旨。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12
20xx年《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蚌埠市司法局立足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需求,积极推进品牌建设,深化便民服务,提高办案质量,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
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围绕老、妇、青、工、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入乡街、村居、工地、校园等地,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援助的援助对象、受理范围及申请方式,解答法律疑问,解除心理顾虑,着力提升困难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活动24场次,发放法律援助法等法律资料3500余份,总结报送相关活动信息18篇。
深入贯彻落实“应援尽援便援速援”。全面推行便民服务机制,重点落实“三个办理”。落实当日办理。对于手续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审批、当日指派。落实“容缺办理”。对手续不够齐全,但案件情况紧急或案件特殊的申请,在一次性告知需要的`材料后,先行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后续再补齐相关申请材料。落实“承诺办理”。《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申请人只需书面承诺经济困难的事实,愿意承担虚假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即可获得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64件,其中通过“承诺办理”方式受理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2254件。
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案件提质增效。严格实行案件质量监管制度,综合运用个案跟踪、旁听庭审、案卷评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建议、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同时建立案件办理质量与补助标准、受援人满意度相挂钩制度,不断督促承办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实效。今年以来,全市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425件,为受援人争取权益约1600万元。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13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能,奋力推进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现就我县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和凉山州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局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已建立起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是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上述两个中心均设在司法局办公楼内;中心内设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5个窗口。二是充分整合资源,高效建设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司法所硬件资源和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力资源,建成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县28个乡镇暂未实现全覆盖。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我局先后制定了《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工作方案》、《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等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自20xx年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始运行以来,共接待群众,解答法律服务咨询133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件92件,办理公证122件,取得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
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今后工作如何开展的`意见及建议,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有针对性作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州、县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具体实施要求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我局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落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与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共同学习、沟通,交流;并走访了部分施工工地,向施工工地现场的农民工了解他们与业主签订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情况,现场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散发相关宣传传单60余份。一是到海棠镇,了解海棠镇在使用佛山帮扶的497万元资金建设腊肉加工厂进展情况,并对施工工地上工人工资的支付情况进行了解。二是到甘洛县团结乡玛麻村了解双团路玛麻桥“危桥改造工程”中工人工资情况。三是到甘洛县瓦古录村对甘洛县田坝—团结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解。
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了律师事务所的年检与考核工作
2、为当事人提供了十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已结案十件,还有一件正在进行中。
3、根据凉司办【20xx】15号,凉山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以及《凉山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队伍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5、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将《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委办发【20xx】29号)转发给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求他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6、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需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甘洛县律师资源,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轮流坐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
1、城乡法律服务机构设置比例失调,乡镇法律服务人才严重缺乏。
2、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未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未建立。
3、部分基层干部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意义、目的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对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思想站位不高,关心关注不够。
4、镇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质量与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xx年的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由于,目前我县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把28个乡镇,减为13个乡镇。我县司法局,也将根据我县的机构改革具体情况,进一步重组我县各乡镇的`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站,并配套相关人员和设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建设,还需要等到村级机构改革后,才能具体落实。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二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三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
四是强化法律人才聚集,筑牢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要做好做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首先要有一大批愿意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加盟,解决好有人办事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当下解决基层法律人才短缺的情况下,一要大力扩充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数量。在乡镇改革完成后,应在改革后的乡镇普遍建立法律服务所,把那些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办事公道正派,有志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的人士收编归队。二要充分发挥现有法律专业群体优势,广泛动员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人员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大队”,不定期开展义务公共法律服务。
五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六是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着力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大多数农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已基本懂得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就对基层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的水平。
总之,做好做实公共法律服务是利国惠民的重要举措,只要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大局出发,抓好统筹协调,全系统上下齐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不忘初心使命尽职尽责,就能有力促进全县法律服务事业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法治甘洛建设进程,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14
淮北市相山区秉承“创新服务方式,援助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惠及民生”的'工作方针,“四步走”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探索在经济领域、生产生活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便民工作。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完善法律援助“一刻钟法律援助圈”,以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网络全面铺开,实现应援就援、即时即援、就近援助的目标。重点做好下岗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发放便民服务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是打造法律援助“一站式”。主动出击,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协调,凡涉及民工涉及欠薪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优先受理。对群体性纠纷要按照重大案件执行,遵循集体讨论和即时向领导报告制度。
四是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为了为当地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沟通联系当地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15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根据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扎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党支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学法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氛围
坚持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宣传教育工作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明祭扫活动、“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律服务推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重要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民生事项信息,实现“阳光政务”。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今后更多需要而且符合救助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开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月兑现各种优抚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时办理生活补助;认真审核办理部分各个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也告知当事人;认真开展好“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认真帮助有困难的军人或家属解决医疗保障、住房问题,对未脱贫退役军人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财力、技术上帮助其顺利脱贫;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相思动态,做好思想宣传和引导,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设立退役军人权力维护知询室,安排专为退役军人进行疑难解惑。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们除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外,还着重学习退役军人优抚抚恤执行依据的各类专业法律法规,还重点加强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为了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通过平时组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并征求建议、意见的同时,也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领导干部的执法理念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也得到增强,对退役军人服务水平也明显提升。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班子领导、机关各股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深刻认识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硬件设置配备,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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