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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时间:2023-12-14 12:28:32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1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我所担任的主角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主角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超多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超多可与时光,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超多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务必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潜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潜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能够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到达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构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我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潜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潜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潜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潜力。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潜力、表达潜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资料变得生动搞笑,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作用。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2

  民事诉讼的模拟法庭早已告一段落,此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拥有更为深层次的掌握,针对有关的法律法规也拥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大家组这一次的民事诉讼是选用的一个离婚案件,夫妇彼此紧紧围绕房地产及小孩的孩子抚养权难题进行角逐和争辩。拥有刑事案的工作经验,在此次的民事诉讼中有关的庭审程序及其所必须的案子材料等大家可以更为游刃有余。因而,民事诉讼的开展的相对性较为的顺利。

  但民事诉讼与刑事案终究有非常大的不一样,在开庭审理的质证及争辩环节彼此被告方充分发挥了非常大的主动性,委托人的人物角色起着的功效并沒有那么大。此外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非常简单、更为重视彼此被告方能动性的充分发挥。

  时间较短高效率就是我对本次模拟法庭的总体点评。历经焦虑不安的提前准备,大家组到仿真模拟开庭审理中彼此讲情讲理,依据争执聚焦点,持续发掘另一方的系统漏洞,完善自我的论述事实论据。开庭审理中大部分彼此每个意味着的主动性都被激发起來。

  自然缺陷也是在所难免的。最先,提前准备不足充足,针对赡养费的难题上上诉人沒有提及实际的起诉金额,但在裁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作出了实际裁定。再有就是开庭审理中在一些地区对接上沒有那麼的当然顺畅,这也告知大家并并不是最后的开庭审理全过程关键,开庭审理以前的各类准备工作也是非常关键的。

  我此次出任的人物角色是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使我对委托人的人物角色拥有更为深入的了解,其自始至终意味着的被搞得合法权利,用耗尽一切合理合法方式维护保养被告的权益。另外还要和被告开展充足的沟通交流,要与被告的言语一致,不可以让上诉人的把握住一切把手。我针对代理词、答辩状的了解及创作文件格式也拥有更为深入的掌握和把握。

  总体来说,模拟法庭对大家而言是一个全新升级的掌握和认知能力法律法规,感受法律法规威势,加重法律学基础理论的关键方法,对大家学习培训和将来参与与法律法规有关的工作中有极大的协助功效。根据参与模拟法庭,使我更为了解了法律法规的崇高。使原来的基础知识结合实际获得应用,推进了对专业知识的了解。根据亲自感受法律法规的运作,使我对全部法律规范拥有更为深入的了解,为将来的学习培训确立了优良的实践活动基本。之前一直看电视剧中见到法院的严肃认真与法律法规的庄重。根据模拟法庭,令我获得较大的是,对法院的庭审程序拥有自身的`亲自感受。之前,感觉开庭审理从审理工作人员入庭到法官公布判决,一系列的主题活动全是那麼当然,觉得全部全过程全是名正言顺的。因此,看时如走马看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从来没有自身从头至尾地想一想。本认为自身早已都明白了,而事实上还远远地沒有把握。仅仅感觉一切都在井然有序地开展着,可是这在其中一步步的转变却不清楚何时产生的。直至参与了模拟法庭后,自身才算作真真正正找到一种切切实实的觉得。并且此次主题活动从实例到法律条文的提前准备、全部开庭审理的全过程,全部的书面报告与证词的撰写全是大家组自身写出去的,我感觉参与这一主题活动有利于提升大家的实践能力。

  此次模拟法庭主题活动,我深入的掌握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开庭审理时需必不可少的程序流程流程,将实体法第一次应用与实践活动中;我另外也了解了一些庭审的方法和起诉的方式;大家的综合能力如演讲口才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用综合应用能力的工作能力等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应用法律学基础理论和法律法规分析问题、解决困难的能力素质也获得相对应的发展。更关键的是,大家的实践能力获得了提升,跟好的了解了精英团队合作的意义。在实例探讨剖析中,不但是大家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的提升,大家也更为了解了彼此之间,在有一些情况下,团队的力量始终比一个人的强而有力。最终迫不得已常说,实践是检验大家学过专业知识的好方法,之后期待能有大量的这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大家学过的专业知识真真正正的到应用,使大家针对学过的专业知识有更为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3

  经过大一半学期,我们已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有了必须的了解,如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却缺少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活动。所以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根据讨论安排,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这也正是我们组选取模拟法庭而不是调研活动的原因。这一次模拟法庭让我收获良多,在那里我谈谈我参加本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我们小组由10人组成,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辩护律师2人、公诉人2人、证人1人、被告1人。本次模拟法庭我担任辩护人。我们选取的案例任翔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告人任翔,男,1993年5月8日出生,汉族,宁夏银川市人,高职文化程度,1999年—20xx年在银川市第四小学就读,20xx年—20xx年在银川市十四中学就读,后于20xx年进入石景山区模式口技工学校就读,现居在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石景山区模式口。20xx年11月1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同年11月11日被银川市公安局逮捕。案件经过是:20xx年11月10日,18岁的任翔为了给女朋友过生日,在银川市石景山区模式口家中向其母亲刘某索要钱财,因刘某说家里没钱,两人发生争吵,任翔大吼:“我是你儿子,你把我生下来就就应给我钱。”刘某听后生气,也对着任翔大骂:“你就是个不是个人,不陪做我的儿子,生你养你这么大就是个错误。”任翔被激怒,冲上去反拧刘某右臂,两人扭打在一齐,后邻居王二柱听到起其屋内有打闹的声音就急忙赶到了刘翔的家中,进行劝架,使劲将任翔拉开,此时刘某已疼痛不已,瘫坐在地上,后经检查,刘某右肱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肱骨髁间骨折,肱骨内外髁分离移位,刘某有关节功能严重障碍。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势重伤偏轻。此后刘某

  向警方报案,任翔被抓获。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明白要想做好模拟法庭是,首先就要了解各种法律文书,确定剧本,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超多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确定了我们的法律剧本,然后我们就开始了模拟法庭的.模拟演练。我想这个演练最重要的就是熟悉整个庭审程序。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安排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庭,再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调查与核对被告人的基本状况,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再介绍案件名称,合议庭组成人员,出庭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权利,是否申请回避。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公诉人举证,辩护人质证。辩护人也可举证。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再由辩护人发表辩护词,公诉人进行答辩。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够提出新的意见。之后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之后,进行合议庭讨论,最后再开庭作当庭宣判或择日再判。这就是整个庭审程序。

  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法庭活动,以前只是在电视剧中看过庭审,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辩护人,所谓辩护人,便是指,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帮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形式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在开庭的过程中,我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在法庭辩论阶段对案件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深刻地体会到了法庭辩论的魅力与辩护人的职责。在法庭上,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来源于法律。而我所要做的,便是根据法律,尽可能地维护被告的正常权利。虽然我们的模拟法庭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潜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透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资料都记忆深刻。

  在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就应是我们能够在其中学到许多东西,类如团队合作、成员分工、法庭实践。

  透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必须程度上促进我改善自我的学习方法。我期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光和精力,但是收获是很大的。当然,透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也深刻感受到了自我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我要努力的方向。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我管自我,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齐互相了解,时光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带给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齐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齐找剧本,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能够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潜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我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我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潜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4

  这次活动,我们生动、全面地演练了曾争才抢劫、故意伤害一案,经公诉机关审查后将被告人起诉于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采用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程序合法,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忆当天的庭审过程,其实存在不少的缺陷与错误,例如公诉方的人数过多、公诉词基本上是起诉书的重复,判决结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我们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实践经验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纵观当天的整个庭审过程,还是比较流畅、完美的,同学们的表现也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例如审判人员沉着稳重,控辩方准备充分,对对方提出的意见积极答辩,主持人与在场观众有实质上的互动等,值得今后在再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保留、借鉴。

  下面我将结合模拟法庭的审判经过和案情对此次的模拟审判活动谈谈我的心得与体会。

  一、确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而整个审判过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去进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长期存在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弊病,这都与我们所倡导的公正审判、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控、辩、审三方权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们在模拟审判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开庭前,由公诉人宣读了法庭纪律,在庭审过程中,核对被告人的身份、询问被告人历史上有无受过法律处分,并口头公示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之后被害人陈述了案件事实,经控、辩方询问后,进入法庭举证质证环节,首先由公诉方举证,辩护方以及被告人进行了质证,随后由辩护方举证,公诉方及被害人进行了质证,双方所举的证据都一一提交给法庭。法庭调查结束以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宣读了较为详细的公诉词,辩护方针对公诉词进行答辩后也宣读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辩护词,由公诉方进行答辩。整个审判过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辩双方进行自由辩论的过程,本次模拟审判的控辩双方将这一环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与扎实的专业功底诠释得很完美。自由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后,合议庭休庭对此案进行了评议。经过合议庭评议之后最终对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审判长,在指导老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但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意义。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诉,保护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二、务必夯实个人的法学知识功底,为未来成就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模拟法庭案件属于刑事类案件,对于该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定性上,审判方与控辩双方不是能够轻易地捏拿准确,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否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是否为抢劫,是否应当就此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为了更好地探讨这个问题,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该案模拟案件案发于XX年1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况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后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可以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符合抢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但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冤假错案,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5

  模拟法庭于我来讲已经不算一个陌生的字眼,大一时就开始参加,只不过当时的知识仅限于听从安排,让我做什么我做什么,大二时自己亲手策划了一次,然而与现在的对比来看,还是忽略了很多的东西,使之更具观赏性了。这次作为司法实践,作为专门的课程,我倾注了更多的精力与热情,并且掌握了更多法律知识的我,在操作起来更加的熟练了很多,在与同学们对案情的交流中也学到了很多。

  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开庭审理前,书记员查明了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后,宣布开庭。整个庭审现场呈现出一种庄重严肃的气氛。随后,审判长告知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其中包括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人自行辩护以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做最后的陈述等权利。然后,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做了陈述;公诉人讯问了被告人;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也向被告人进行了发问。在此之后,出示核实了证据,询问了证人,审查了物证。接着,法庭辩论阶段,供述人发言后,被告人自行进行了辩护后,辩护人对其进行辩护,最后控辩双方进行了辩护。最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法庭开始宣判。整个庭审过程都很流畅,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很精彩,公诉人也充分的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审判人员也站在了公正,公平的角度上对案件的庭审进行了引导。充分的体现了纠问式的特点,但其中的辩论也使庭审更能发挥找出事实真相的功能。

  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运用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此外,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时间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起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起找证据、写证词,一遍一遍

  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可以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6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意义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特别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不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一个崭新的认识。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纠纷和损害责任赔偿。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大量关于合同和赔偿责任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记得准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请来一位法学专业老师给我们作简评。老师对我们的活动很满意,当时我们的心情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是知道我们的共同努力被认可了。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使我受益匪浅,从中我深有体会:

  一、学习法律一定要理论联系实践。

  学习法律如果只学了课本上的法律理论知识,而没有理论结合实践的活动,那么法律理论知识就显得空洞,枯燥无味。假若没有一点的实践知识,在我们毕业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问题,可能仍然会束手无策,不知从何下手,这样,仅有的一点法律理论知识也派不上用场。理论必须付诸实践,如果只讲理论,不要实践,那么,理论便成了一句空话,毫无意义;实践必须有理论作为指导,抛开理论,盲目实践,实践将迷失方向,成为一只无头苍蝇。因此,理论必须联系实践,实践离不开理论。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将书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现在同学们眼前,不仅丰富了同学们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锻炼了同学们实践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法治社会必须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我国已进入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全面展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原则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以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作为解决纠纷的根据。这种情况必须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还有人民法院自己调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务求查明真象,弄清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还事物以本来的面目。我们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已知的证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实,而不容偏听偏信,主观臆断,凭推测想象办事。在适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曲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受损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的民事违法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的要求,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的统一;没有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就无法做到以法律为准绳。因此,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地查明案情,准确地适用法律,正确地解决纠纷。

  三、加强法制观念,促进依法治国。

  当前是依法治国的时代,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重执行,轻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还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结合形势,因地因时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加强道德观念,预防纠纷,防止纠纷激化与转化,减少诉讼,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治本作用。没有在电大学习法律知识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比较粗浅,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识还一知半解,通过在电大的学习,特别是在“模拟法庭”以后,我深刻言听计从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自己身边,法律连着我和你,学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这个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法律,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法办事。必须不断加强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处理身边的是是非非。

  四、法海无涯,学无止境。

  法律专业的知识面非常广,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从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犹如冰山一角,学的不透,理解不够。要想在法律专业有所建树,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理解掌握法律法规,在实践中还要能灵活应用。如在我参加的模拟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另外,还涉及到《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知识。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当事人委托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开庭审理阶段,诉讼主体依哪些顺序发言,其内容又是怎么,无一不是由法律所规定的。而且,法律法规是随时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国家经常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如今,学法守法用法已慰然成风,有利于法制社会的建设。

  总之,通过参加“模拟法庭”社会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希望以后能够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7

  进到高校2年来,大家技术专业接连不断学了《法理学》﹑《民法学》﹑《经济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法律文书》。上2个礼拜,大家07级法律学同学们在教师的具体指导下开展了一次法律学专业知识大演习:举行模拟法庭。这也算作大家进到高校2年多来,学习历史专业知识的一次大汇总。

  这并不可是我第一次参加到开庭审理中,还十分有幸的当上一回审判员。这可以说就是我人生道路的一次十分美好的感受,体会心得当然是颇多,真有一种急不可耐的要与大伙儿共享愉悦情绪的不理智。

  起诉来源于争夺。那麼,争夺又来源于什么?我觉得,来源于二点:一是太过规定,一是愚昧。

  何说白了太过规定呢?由于一方惦记着诈骗或是欺压此外一方,因此把握住了一些看起来好像堂而皇之的而实际上是不可以创立的原因,向另一方规定原本不应该是自身的物品。它是极不诚实守信的个人行为。总会有那麼一些人这样子想:总之纠纷案件早已产生,这并不是每天都是有的。我有些是活力,水混了还不乘飞机摸上几尾鱼,心动不如行动,失不再来也!难能可贵的机遇,无需白无需,用了白用也就白用。总之输了官司的成本费不高,赶紧机遇告上一状,申诉成功了便是发大财(实际上是把幸福快乐创建在他人的痛楚以上),输了官司了就应当逛了一回街,差别不过是这一大型商场或店面是法院而已。

  与此相对性应的是这些死缠烂打不愿认错的人,在产生矛盾的情况下,本来了解自身存有过失,便是不愿不高自身高雅的头。她们应该是这样子想的:总之你又不可以将我如何,你如果得罪我一根汗毛我也最先去法院告你一状。你如果沒有本领恐吓威胁,害怕动我的汗毛,我也赖着不承认,看着你可以把我如何。当然,这样子的人,在明确的民事法律事实眼前,在公平的法律制度下,除开垂头丧气地不高自身高雅的'头以外,是沒有别的一切事儿能够做的。栩栩如生的奴性现实主义的论述!

  在这儿我都想说一句题外话,便是当这样的人违犯大家的情况下,大家没有必要与之基础理论,以致于纠缠不清不请,乃至纠缠不清着纠缠不清着大家原本言之有理的也变为蛮不讲理了。大家务必向这些人取回来公平,要不然她们一定会贪得无厌的。大家取回来公平的方式应该是强大的,可是切勿用暴力行为,不然正中间她们的心坎。大家立即警报或是是上法院就可以了。奴仆一样的人嘛,欺善怕恶的就怕比她们强的人。

  生活需要聪慧。把别人的物品争夺回来只有达到自身的小肚鸡肠,明白舍弃通常是更高的聪慧。话说到这一点子上,你妈感觉日常生活得聪慧点也非常容易。惦记着诈骗或是欺压他人时敢于舍弃就可以了。何况,舍弃的又不是自身的物品。这一借花献佛也是很高的聪慧喔!

  那什么也是愚昧呢?由于被告方沒有基本上的法律法规,当其遇到了一些看起来高低不平的事儿,就主观臆断的认为应当如何,因此按耐不住的、或是是贸贸然的稀里糊涂的就开展起诉了。而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当被告方了解到有关的法律问题以后,就不容易坚持不懈自身的观点,以致于悻悻然地舍弃自身的诉请了。

  一样的处事,为何上诉人和被告中间说不清,非要要到法院去不能?去到法院,跟在自身的家中,有什么不同呢?多了一个国徽图片,多了好多个审判长。我不相信爱情!大家迫不得已跪倒于国徽图片的威势!但是话又说回家,多了好多个审判长,最少大家的上诉费用提升许多。上诉人和被告彼此,在发生纠纷案件的情况下,在自身家中商议为何就不可以像在法庭上争辩一样呢?即然在法庭上能够克制自己的心态,平心静气的举例论证讲理,那麼为何被告方中间私底下就不可以那样呢?假如在自身家中商议如同在法庭上争辩一样,大家可能省去是多少的精力,是多少的時间,是多少的钱财啊?人性的优点,为何就不可以为着一同的权益而最少临时摆脱呢!?呵呵呵,人就这样,在恩恩怨怨眼前通常自视甚高,乃至是愚昧。

  可是话也或是得说回家,应对纠纷案件,与其说争执得脸红耳赤或是久拖不决,还比不上绝情一点增加一时的成本费,上法院去。威势的国徽图片下,严苛的法律法规眼前,把解决问题了,还乐得理所当然、无忧无虑。

  崇高的起诉,原先或是高效率与公平的让步的結果。

  公正下,裁定也有别?

  一样的民事法律事实,不一样的刑事辩护律师或是不一样的被告方,通常会出现不一样裁定。这是为什么呢?难道说是审判长徇私枉法?非也非也!这并不是说审判长枉法,只是公平审理下的必然趋势。

  最先说到审判长,审判长的岗位职责便是公平审理:“不告不理”是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纠纷的一个基本准则,换句话说民事经济纠纷必须被告方告到了法院,法院才会审理,也就是告了才理,被告方告哪些人民法院就审理哪些,被告方不告的一部分或是所有法院万不可以擅作主张。真可以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随后人民法院依据审出去的客观事实依规裁定。

  即然审判长恰当的评定客观事实,而且依规裁定,那麼一样的民事法律事实又为何还会继续有不一样的裁定呢?由于不一样的刑事辩护律师或是不一样的被告方会出现不一样的诉请。审判长是依据评定的民事法律事实,按照法律规定,融合起诉被告方的诉请来裁定的。法律规定,民事法律事实与诉请,三者一切一个各有不同,都将很有可能造成最终判决的不一样。所以说,为了更好地获得起诉,一个好的刑事辩护律师针对被告方而言,真可以说十分关键。

  我眼中的自己有关模拟法庭一些念头。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8

  看完后还会细细的回味一番,也曾想象着如果我能成为其中的一员那该多好啊!

  这样的机会来了。

  《法律基础》课程中开办了一个模拟法庭。这是一个关于花盆坠楼而砸伤人的民事案例。在此次的模拟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个路过案发现场的目击者路人。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角色,但从中我获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

  目击者路人,即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作为证人,所作的证词必须属实,不能胡编乱造。虽然民事诉讼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在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却有重要区别。做诚实的证人,做诚实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与法同行。

  模拟法庭是以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依托。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有非法律专业学生自编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拟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可听性、可学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础课生动有意思,使得同学们端正了上《法律基础》课的态度,深刻理解法律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权威性等精神内涵。

  举行此次模拟法庭,使我真正了解到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整个程序。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随意走动,要遵守法律纪律。”然后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2)、审判长、审判员入庭。书记员宣布:“全体坐下!”(3)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先后委原告、被告及辩护人出庭。(4)、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控辩。包括原告代理人(公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和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辩论。(5)、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调查。包括控辩双方提供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6)、审判长(员)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辩护人做最后的陈述。(7)、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8)、5分钟后,法官入庭。(9)、审判长做最后的审判,退庭。

  模拟法庭还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怎样写法律文书的`机会(起诉书、答辩词、辩护意见、判决书等)。

  通过法律基础的学习与模拟法庭的结合,应学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

  这次的模拟法庭中有点小小的不足,就是双方进行法庭辩论不够精彩,希望下次的模拟法庭搞得更好。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9

  我是,是第五组的成员,在民事模拟法庭中担任被告代理人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简称,即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模拟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进行的,它是学生在大学时期了解和运用法律,学习法律的最好实行的方法,它能够使学生更好的了解和运用法律,使同学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了解和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让同学在出入社会后少点错误,为同学们多积累点经验,为同学们出入社会打下基础。

  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看清了法庭的相关程序,让我明白了民诉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活动,让我明白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采用什么方式,什么诉讼请求维护自身的权利,并用相关的法律来约束自己,在法庭上,法官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公正审理。对案件认真负责,要坚持为人民负责的原则,用相关的法律维护人民的利益,诉讼当事人要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同时监督法庭和法官,使法官不舞弊,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社会趋于稳定。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约束自己,时常心中有法律,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和解决事情,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及时地运用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解决事件。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10

  一、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活动的作用和意义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全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裁判和调解的活动。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阶段,又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的重要阶段,也是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场合。开庭审理的任务是充分调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积极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强制力的法律文书确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因此,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处理各种类型案件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诉讼活动,没有开庭审理,各类案件就不可能产生公正的处理结果。

  二、开庭审理必须做到程序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是:

  1、庭审准备。

  2、公布开庭。

  3、庭审调查。

  4、法庭辩论。

  5、法庭调解。

  6、合议庭评议。

  7、公布判决。

  但以上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比较抽象,不容易领会,理解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由于多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因此司法实践中庭审活动也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使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在庭审活动中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充分发挥和行使,压抑了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影响了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和正确适用法律,并有可能造成裁判不公。但这次模拟法庭的庭审活动比不上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规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方式改革的规范要求,增加了审判长向当事人告知在庭审中享有各项诉讼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保障当事人在庭审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其次,在法庭调查阶段,增加了关于证据认证的内容。司法实践中,法律要求庭审中对证据的证明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认证,但一般都做不到。因为对证据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认证难度较大,同时各人站不住在不同的角度也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和认识,因此合议庭成员对于证据效力及是否采用,认识难以做到统一。且有些证据对于其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当事人之间争议较大,也确实难以界定其证明效力。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生怕对证据作出认证后会出现意外,因此对证据的效力及是否采用的认证在庭审中一般都予以回避。颖。

  三、加深了对实体法的理解及适用

  通过庭审中公诉人的陈述,使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其次,对于各种类型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特征和区别在理性上有了明显的提高。如:借款合同与银行承兑协议,两者都是银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形成的融资法律关系。但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两者虽然都具有银行出借资金给借款人使用的.特征,但两者产生的权利义务不是同一类型的法律关系。两者区别:

  1、履行方式和权利义务主体不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以出借款人名义直接将金钱(货币)借给借款人使用,金钱一但交付给对方,所有权便发生转移,之后不涉及到第三人的权利义务。而银行承兑协议是指银行以出票人名义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两者明显区别是票据在流通过程中票据的权利义务主体除银行与持票人外包括其他汇票权利人和承兑银行。

  2、两者标的的流通作用不同。借款合同的标的为金钱(货币),是种类物,出借人银行交付金钱后,借款人可将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商品在市场上流通。而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的标的是银行向持票人开具确定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在商品交易活动中除将它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外,在流通过程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人可将汇票“背书”,还可以将汇票用以质押担保。因此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作用比金钱要广泛,它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比借款合同要丰富的多。

  3、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借款合同引起纠纷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货款通则》等法律予以调整;而银行承兑汇票引起纠纷后,其中除持票人不到期支付汇票款外,票据在流通中有可能引起票据纠纷。如果引起票据纠纷,它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予以调整。因此,借款合同与银行承兑协议不是同一类型的法律关系。在模拟法庭的审理案件中,原告LY银行虽然与被告JX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但合同生效后出借人LY银行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HF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主合同至今尚未履行,也就不会产生担保之债。因此,LY银行要求JX有限公司保证担保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总之,模拟法庭的审判表演,它是在电大领导和教师的关心和支持下,同学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项教学制度改革的尝试。通过这次教学改革活动,它使学生们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同时也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它的意义和作用是深远的。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11

  近期参加的电大模拟法庭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无法学到得,让我们重新认识了法律的实际运用,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借贷纠纷的案件,双方围绕房产及担保问题展开辩论。

  有了前几次的模拟训练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对比较的顺利。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原告提出的借贷的抵押房产这块没有明确指定,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语言比较生疏,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借贷纠纷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角色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告得合法权益,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

  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通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

  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己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己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的。

  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而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己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进步;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能力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意义。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是我们知识能力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量永远比一个人的力量强大。

  最后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希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12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重要的治国方略之一,这为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也对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使学生真正懂得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不仅需要对他们进行法学理论知识教育,还要给他们提供司法实践的机会。因此,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推广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是必然选择。

  一、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概念和意义

  所谓模拟法庭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育过程中,为了提高学生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精选典型案例,由学生来扮演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法警等诉讼参与人员,来模拟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整个活动过程,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综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通过多次指导模拟法庭教学,笔者认为,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运用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

  在教学中如果只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被动地听教师讲课,就很难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因为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没有参与教学性实践活动,只是听取一些理论知识,没有接触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要想培养出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就必须让学生参与教学性实践活动。采用模拟法庭教学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直接模拟参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些案件的审理,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法庭辩论、分析案情及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等培养和提高其法律逻辑思维能力。

  2.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证据的能力

  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是认定证据的真实性、证明力以及确定案件事实的决定性阶段,是整个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审判组织分析能力和业务素质水平的集中体现。只有正确地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证据,才能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学生通过参与模拟法庭的`实践,可以掌握怎样收集、审查、判断和认定证据的方法,从而为他们将来从事司法实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制作法律文书和进行法庭辩论的能力

  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学生要学会制作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辩护词、裁定书、判决书、上诉状等法律文书。特别是模拟法庭辩论,它是模拟法庭审理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程序,也是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最能检验学生法学理论掌握和运用水平的一个环节。学生通过制作法律文书、进行法庭辩论,使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展示,极大地提高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4.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案情及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教师仅在课堂上传授法学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应当紧密联系立法和司法实践。模拟法庭教学法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司法实践的环境,使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能够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学生在审理案件的活动中体验法官、检察官、原告、被告、律师、证人等角色的真正含义,通过经历一个案件的完整审判过程,学生不仅能够学会查明案件事实、审查判断证据和正确适用法律等知识与技能,缩短所学法律理论知识与司法实务的距离,而且还可以培养和提高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案情与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

  5.模拟法庭教学法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搞好模拟法庭教学,指导教师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指导教师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而且还要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通过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教师能够了解学生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和分析解决案件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发现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有利于教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教师若能代理一些案件,经常接触司法实务,就更有利于搞好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教师容易开拓出新的科研领域,从而使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都得到大的提升。

  二、模拟法庭教学法包含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

  模拟法庭教学法看似简单,但要搞好却很不容易。笔者认为,要想搞好模拟法庭教学,指导教师需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并应注意一些相关问题。

  1.精选案例

  精选案例是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基础环节,案例选择是否恰当决定着模拟法庭教学的成功与否。教师要根据自己所教的课程精选民事、刑事或行政方面的案例,最好挑选在社会上较有影响,对学生有教育意义,内容不太复杂,有可辩性,有书面证据、物证、证人等,能够公开审判的案例。比如,笔者教的是民事诉讼法课程,在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时,就精选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捐助”方面的典型民事案例。通过进行民事案例模拟法庭教学,学生既学到了有关社会捐助这方面的法律知识,熟悉了民事诉讼法律程序,又受到了深刻的思想道德教育。

  教师可以从自己承办的案件中挑选案例,也可以到法院、律师事务所去挑选案例,还可以挑选律师辩论大赛中的案例,甚至由学生通过网络来挑选案例。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教师在挑选案例时,切忌挑选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等不能够公开审理、争议性比较大、不属于教学内容、与学生所学法律知识相脱节的案例。否则,就达不到模拟法庭教学效果。

  2.挑选角色

  进行模拟法庭教学,需要挑选多名学生来扮演法庭中的各种角色。笔者每次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时,全班学生都非常踊跃地报名参加,这就面临着模拟法庭组成人员的挑选问题。笔者的经验是,先确定好案例和模拟法庭中需要扮演的角色,譬如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法警、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证人和鉴定人等,然后让学生申请扮演角色,最后从报名的学生中通过面试择优选用。

  挑选角色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挑选学生时一定要结合实际,根据学生的特长来安排角色。审判长是模拟法庭中的主角,在模拟法庭中起着主持和控制的作用,因此一定要挑选在班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强,在学生中有威信的班干部来担任。教师一定要鼓励学生报名参与,切忌仅靠指定就确定由谁来扮演模拟法庭中的角色,这样会有损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在做好角色选择的同时,也要安抚和调整好没有被选上的学生的思想情绪。

  3.准备材料

  学生要根据案情和自己在模拟法庭中担任的角色来准备好法律文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譬如,审判长要准备法庭审判提纲、裁判书等诉讼材料,民事案件的原告要准备起诉状、证据等诉讼材料,被告要准备答辩状、证据等诉讼材料,诉讼代理人要准备代理词,证人要准备证人证言等诉讼材料。同时,还要有人负责准备开庭审理时用到的法袍、法槌、律师袍、国徽等物品。

  准备材料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教师不要让学生对着准备好的庭审材料“照本宣科”,一定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己去准备开庭时的有关诉讼材料,这样才能加深学生的印象,达到动脑与动手、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效果。

  4.组织排练

  模拟法庭教学中,教师一定要组织好学生按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进行排练,对于在排练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教师要及时纠正。学生要熟悉法庭审理的全部程序,教师最好组织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观看庭审录像或者带领学生去法院让他们亲身感受庭审实况。同时,教师要帮助学生分析案情,指出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组织排练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模拟法庭教学进行得如何与学生排练的认真程度密切相关。教师要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认真进行排练,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以保证效果。切忌态度不端正,使得模拟法庭排练流于形式。

  5.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需要学生像演员一样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1)在开庭三日前,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应将模拟法庭布置得与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一样,场内悬挂国徽,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证人等标牌要摆放整齐,法官组学生要穿法官袍,律师组学生要穿律师袍,以营造一种神圣、庄严的法庭氛围,让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进入“实战”状态。

  (3)开庭审理前,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提前进入模拟法庭参加旁听,点评教师也要提前入座,法警要进入模拟法庭维持法庭秩序,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4)开庭审判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要让学生自己去完成。

  开庭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这一阶段,即便是学生出现一些错误,指导教师也千万不要打断学生的发言中止开庭审理程序,以免影响学生的思路、情绪和状态。

  6.教师点评

  教师点评是指教师对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各方面的具体表现所作的总结性发言。笔者认为,教师点评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点评教师要由模拟法庭中审理的案件相关专业的教师来担任。譬如,民事案件要邀请民商法学系的教师,刑事案件要邀请刑事法学系的教师,行政案件要邀请行政法学系的教师等。如果能够邀请到人民法院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的法官来进行点评则更好。

  (2)点评教师既要指出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在实体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如案件争议的焦点以及案件的主要事实、证据、定性、法律适用等,又要指出在程序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如审判长对法庭的控制,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的辩论等。

  (3)点评教师既要肯定学生的优点,对在模拟法庭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扬和鼓励,又要指出学生在模拟法庭中表现出的不足之处并给予纠正和指导。

  (4)点评教师一定要对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错误和不足提出完善、合理、全面的意见,以便学生能够及时改正和弥补,起到总结和提高的作用,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13

  按照电大法学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讲课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我们以张丽医疗事故案为案例,具体订定了法庭实施计划,抓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无数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合法性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进一步提高了创新意识,在本案的审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议庭文书员,被害人王灿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点,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张丽,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民事诉讼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过错,本人此番就民事诉讼倒置这一问题谈一下心得体会。

  一、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反对的一方应当就某种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负担举证责任。民事责任特别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这些要件事实的存有也构成了决定原告是否胜诉关键。但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原告不必要就这些因素的存在与否负担举证责任,而应当由被告就事实存在与否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公诉方是指证明责任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特定分配的现象,同时还意味着反对一方所证明的事由在上时作出严格的限定,即在举证责任实行民事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反对的一方不知应该反证证明什么,必须要由法律新规定。通常,由被告方证明的事实详加是由实体未能加以明确限定的,其证明人后由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没有对自己没有明知的证明;二是对不拥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对这两个事实的证明通常是结合相结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由第三的原因造成的,则不仅表明被告没有过错,而且同时也表明损害被告的再次出现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也是相互分离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应可以表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从而须被免除责任。

  二、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被告承担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无法就此加以推断出,则承担部分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证据责任的倒置,实际上是就某种事实负有证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责任的倒置,是证明责任在当事人间如何分配的关键问题。然而,民事责任倒置倒置不仅仅是对事实证明责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对此类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响到诉讼结果,即举证责任配给之所在,乃胜诉之所在。因为一旦倒置以后,举证责任被倒置的一方负担了较重的证明义务,如果其不能够就法定事由进行举证,就推定提出主张的一方就该事实的主张成立,这就会从整体上影响到民事诉讼诉讼的结果。败诉后果的承担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实质上是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推断责任是一种结果责任,解决的是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败诉风险的承担问题。在实体法上,对被告方要举证证明也有相当的难度。例如,在高度恶劣责任的情况下,被告必须证明危险是由原告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责,倘被告无法就此举证则可能要败诉。这样,举证责任如前所述通常是和严格责任布季谢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也进一步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换的。举证责任的转换与严格责任问题没有必然联系,任何类型的案件在诉讼中都可能出现举证责任的现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实体法规范,只是当事人在具体诉讼投资过程中相互活动。

  三、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中,发动诉讼的原告一方,也应当对绝大部分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的责任。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刑事诉讼是否意味着原告不负任何举证责任,而应由辩护人证明一切?我认为,即使依据的.规定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需承担也要承担就一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举证的责任。在适用严格责任的情况下,对于过错、因果关系等,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告证明,从而免除了受害人对此事实的举证的责任,而将该责任倒置给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担无未能举证时的败诉风险。

  但其他要件事实,如加害人、损害事实等,则还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责任,由该事实的主张者应该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责任中,至少原告要证明危险是因为辩护人第三行为造成的而非的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则其连诉讼主体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确,怎么诉讼?对谁诉讼?再如,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会,作为辩护律师的医院一方,应当就其暴力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而患者如果应该就被告行为的危害后果事实、危害后果与本案的行为间有关联的事实等,承担举证的责任。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需承担公诉方部分事实的举证责任的原因是:从实体法角度言,任何人全都主张权利都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其权利的存在;从证据法的角度观察,主张的一方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即使法律从任意特定的用意出发,为强化加强对一些处于举证遇到障碍的特定当事人的保护,实行举证责任梳钩,只是将特定的证明事项倒置给被告一方承担,这并不是说,将所有的诉讼证明事项甚至释明事项,都交给被告承担。从性质上看,举证责任着重于倒置实质上基于法律有关规定,由原告证明a事实的存在,但应当由被告承担b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证明,被告不能证明的,推定原告的历史事实主张成立。通过实践,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14

  本学期即将结束,同时也就宣告我们两年的专科学业接近尾声了。在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努力学习下,我们顺利地完成了这次模拟法庭的,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当老师在监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请同学们安静,等待开庭”。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状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之后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实较为清楚,但是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用心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我的主角,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时光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但是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

  但是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透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老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二、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职责极其重大。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此刻以下几个方面:

  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

  二、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本文共分为:第一页第二页据的时候对证据做出必须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

  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公诉人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

  三、法庭辩论阶段。由于案件条款明确,案情属实,所以争议不大,。但是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庭审的节奏感,也没有完全进入状态中。

  四、对于我个人的帮忙。担任审判长一主角参加庭审,使我对庭审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识,不再像以前脑海中的那种模糊概念,透过本次实践,对自我两年来的学习有了一个考核,原以为我学的很棒,可此刻才明白学的是最浅薄的东西,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出自我的潜力,我还得一向努力地学下去,“学无止境”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点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拟法庭存在遗憾,但同时也给了我弥补的机会,我会不断地学下去,因为我还年轻,我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我会对新生事物不断的追求,会不断的去发现。在此,为我们带给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实践的最佳场所,真实的检验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水平、理解程度、运用潜力。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透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透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我两年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好处。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我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让我们共同为我们的教师和校园歌唱吧,预祝明天更完美。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15

  这一学期在班里举行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此次法庭审理的是民事案件。案由是由于某校老师的疏漏,学校的设备简陋,客观环境的影响,一位高考生没有补填上志愿。将老师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这次活动给我的感觉就是四个字————乱七八糟。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看过律师辩论的情景,从未注意过其程序,而且我们都不懂那法庭程序,所以此次模拟法庭有点像辩论赛,笑哉!笑哉!

  经过班里的模拟法庭,深知自己对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知之甚少,决定去旁听法庭和认真学习诉讼法,以下是我个人的体会。

  我们来到恩平市人民法院,旁听一宗民事案件,总的来说就像“鸭子听雷”,因为他们讲的都是恩平话,不过也有一点点收获,大概明白民事审理的程序和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

  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起诉和受理;起诉应具备四个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庭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受理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对起诉的.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予以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包括以下四个阶段(1)开庭准备。(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评议和宣判。

  还有从中懂得执行措施主要有:

  (1)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或者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存款;

  (4)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产或票证;

  (5)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8)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9)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等。

  虽然这次是采用庭后和解,但我还是感谢模拟法庭,旁听法庭这两次的活动,驱动我学习了不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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