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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
演讲稿可以提高演讲人的自信心,有助发言人更好地展现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演讲稿,还是对演讲稿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欢迎阅读与收藏。
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是我们对自由的向往,但是自由是相对的,没有束缚,自由也就无从谈起。“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坚守社会文明的最后一道底线;法又是一把无情的利剑,它令犯罪分子胆颤心惊,无处逃逸;法就像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维系着社会的安定,护卫着人们的安宁。
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率逐年升高,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说脏话抄袭作业顶撞老师撒谎欺负小同学等等。还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现在违纪,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曾经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发生: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x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不能因为“年幼无知”而放纵自己伤害他人,否则我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在我们的心里,从小根植,精心呵护,茁壮成长,直至根深蒂固。
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构建和谐班级开始,从构建和谐级部开始,从构建和谐校园开始,逐步扩展到构建和谐社会,让法律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
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会保护我!是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而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由于一些未成年人没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知法不懂法,导致近年来我们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给大家举一个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件,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学生。
如果我们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我们小学生中可能存在这样一些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同学们,可以这样说:未来的文盲不是目不识丁的人,而是不会学习的人.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生命,珍惜自由,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争做守法好少年演讲稿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们是生活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望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豆蔻年华是青少年的心理逆反阶段,是最容易犯法的。我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法什么是纪,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那么就会乱成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我想: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经过我长期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 刘备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说的是:即使错误再小也不能犯,即使善举再小也要去做。“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可以理解为:坏事虽很小,但能使人慢慢变坏,日积月累,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到时后悔也来不及。由此我想起我的邻居柯某,那年他刚满十六岁,就辍学在家,吃着家里的喝着家里的,无所事事。抽烟喝酒打架…..成了他的主要营生,也认识了很多不三不四的朋友,李某就是其中之一。有一天,柯某去李某父母的商铺里找李某玩,他的父母竟然不让柯某和他儿子玩。他们吵了起来,在推扯中李某的父亲一巴掌打在了柯某的脸上,虽然在110巡警的及时制止下没有发生意外,但过了几天柯某和他的几个好兄弟去李某家,用拳,脚,痛快地教训了李某一顿,然后心满意足的扬长而去。由于年少无知,柯某根本没意识到这是犯罪行为,没有丝毫后悔,只觉得报了仇,不再没面子,心里很痛快。受害人报了案,最终柯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他就是因为愚昧不知法才坐的牢。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知法是多么的重要,犯法是多么的可怕。
我们要学习法律,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可以让我们更清楚的认识到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让我们从小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下面就有一位同学,她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有一位远房亲戚叫多余,父母在她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离异了,她判给父亲抚养,母亲每月得付1000元生活费。几年后,父母亲各自找到了新的伴侣,重新组成了新家后,就把她交给年迈的奶奶照管,独居在乡间的旧房子里,上学放学都由奶奶接送。后来在一次接她的路上,奶奶因车祸摔断了腿,再也无法来接她了。随着父母亲又有了自己的孩子后,给她的抚养费也不能及时到位。于是她把自己的问题告诉班主任,班主任和多余开始学习有关法律,然后一起去找她的父亲,讲明孩子监护人的职责,然后又去找她的母亲,请求她每月履行法定生活费。但因后爸后妈的干扰,这些事都无法妥善处理好。最后多余不得不通过有关法律部门,把父母告上法庭,在公正的法官帮助下,多余终于获得了她应享有的权利,不再因家庭的原因而影响学习。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同学们,行动起来吧!大家都来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队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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