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贤学网>国学>经部>诗经> 诗经木瓜赏析

诗经木瓜赏析

时间:2024-02-22 14:01:20 诗经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诗经木瓜赏析

诗经木瓜赏析1

  《诗经·木瓜》出自《诗经·国风·卫风》,是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是先秦时期卫国的一首描述男女之情的民歌,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诗经木瓜赏析

  诗经·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词语注释

  ① 木瓜:落叶灌木,果似小瓜。古代有一瓜果之类为男女定情的信物的风俗。

  ②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你将木瓜投给我,我将回报你珍贵的佩玉。投,投掷,此作赠送,给予。报,报答。琼琚,佩玉名,古代的饰物。后边“琼玖”、“琼瑶”同此。

  ③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并非只是为了回报,而是表示永远相爱。匪:同“非”。好,爱。

  ④木桃:桃子。

  ⑤木李:李子。[1]

  作品译文

  你赠送给我的是木瓜,我回赠给你的却是佩玉。这不是为了答谢你,是求永久相好呀!

  你赠送给我的是桃子,我回赠给你的却是美玉。这不是为了答谢你,是求永久相好呀!

  你赠送给我的是李子,我回赠给你的却是宝玉。这不是为了答谢你,是求永久相好呀!

  赏析: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倘若据此便认为《抑》的传诵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错而特错了,稍微作一下调查,便会知道这首《木瓜》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此诗,将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

诗经木瓜赏析2

  【原文】

  木瓜——《诗经》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注释】

  《诗经路木瓜》赏析

  木爪:一种植物。古代有一瓜果之类为男一女定情的信物的风俗。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你将木瓜投给我,我将回报你珍贵的佩玉。投,投掷,此作赠送,给予。报,报答。琼琚,佩玉名,古代的饰物。后边“琼玖”、“琼瑶”同此。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并非只是为了回报,而是表示永远相爱。匪:同“非”。好,爱。

  木桃:桃子。

  木李:李子。

  【翻译】

  你赠送给我的是木瓜, 我回赠给你的却是琼琚。这不是为了答谢你,是求永久相好呀!

  你赠送给我的是木桃,我回赠给你的却是琼瑶。 这不是为了答谢你,是求永久相好呀!

  你赠送给我的是木李,我回赠给你的却是琼玖。 这不是为了答谢你,是求永久相好呀!

  【赏析】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分为风(十五国风)、雅(大雅、小雅)、颂(周颂、商颂、鲁颂)三部分。本诗从字面描写看写的是两个人之间礼物的相互赠送,而实质上是表示相互间的感情,是写一个男子与钟爱的`女子互赠信物以定同心之约。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你赠送给我的是木瓜果子,我回赠给你的是“琼琚”,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昂贵得多,这体现了人类的那种高尚情感,这种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亲情、友情。这种情感注重的是考虑对方的心理,力求使对方心里获得平衡与满足,以求彼此间心心相印,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看重的是它的象征意义,表达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是爱慕之情的表露,所以说“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后边的诗句诗作者采用了与第一节完全相同的句式和格式,只有男一女之间互赠的信物有所变化,你送我“木桃”,我便回送你“琼瑶”;你送我“木李”,我便回送你“琼玖”,看那意思只要你送我东西,我必要送给你比你送我的更昂贵的东西,从形式上看只不过是第一节的反复出现,叠章易字,而从表达的程度上看则表现出情感在一步一步加深,特别是从表现艺术手法上看,这正是诗经的一大特点,重章叠句的形式,一唱三叹的咏唱,可谓余音袅袅,绕梁三日而不绝。

诗经木瓜赏析3

  先秦:佚名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译文

  你将木瓜投赠我,我拿琼琚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我拿琼瑶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注释

  ⑴木瓜: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蔷薇科,果实长椭圆形,色黄而香,蒸煮或蜜渍后供食用。按:今粤桂闽台等地出产的木瓜,全称为番木瓜,供生食,与此处的木瓜非一物。

  ⑵琼琚(jū):美玉,下“琼玖”“琼瑶”同。

  ⑶匪:非。

  ⑷木桃:果名,即楂子,比木瓜小。

  ⑸木李:果名,即榠楂,又名木梨。

  赏析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论传诵程度还是《木瓜》更高,它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因此诗主旨说法多不同,而“木瓜”作为文学意象也就被赋予了多种不同的象征意义。其中“臣子思报忠于君主”“爱人定情坚于金玉”“友人馈赠礼轻情重”三种意象逐渐成为“木瓜”意象的主流内涵。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

诗经木瓜赏析4

  诗经《木瓜》原文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诗经《木瓜》赏析

  本诗译文由原文一化为三,取《诗经·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之三律,按过去有情无缘、现在有缘不淫、将来有乐而安来翻译,这就是‘梅有吉’。孔子主张男女情,乐而不淫,子曰:“郑声淫,恶紫夺朱”,男女之情淫与男女之情乐的区别之大,犹如鲜血之朱红和死血之紫红。《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少了些阴阳好德如好色的两仪亦幻亦真之美,“投桃报李”可解读为“投易爻之权,报木仁之实”(桃易化为夭夭,再易化为爻爻,李易化为木有其子),给我变化之全权,让我放手工作,我就能定好位,努力出工作成果,这符合“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的意思,与“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的好德如好色,着重于“现在、将来”,是有重大区别的。

  此诗为卫风的最后一篇,有雅义,许穆夫人与齐桓公的男女情,呼应卫风起手诗《淇澳》的山水之乐,表明孔子文学创作之正雅、兴赋的基本原理。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解读《诗经》必须了解全貌,这里所指的'全貌,不光是本诗歌的全貌,还要看上下位置,看起手与末尾之诗的对应关系,再与《周南》的十一首诗找对应关系,不透彻解出《周南》的十一首诗,无法正确解读其他的280首诗的心法,《论语》记载:“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父子连心,孔子对儿子鲤讲的话特别重要,子曰:“因之为亲,亦可以为宗也。”这是对我们重要的提示。这不是故弄玄虚,因为孔子有“敏而求之”的习惯,他的知识大部分是靠“敏而求之”自学成才的,独创性的知识更是“敏而求之”创立的。对与错,需自己仔细甄别,自己对自己负责,这亦是“自作自受”吧,乎复多言?不可言而与之言,失言矣。

  附注释:

  投:此作赠送,给予。

  木爪:落叶灌木,果实似小爪。

  报:报答。

  琼琚:美玉美石之通称

  匪:同“非”

  好:情感相好。

  木桃:桃子。

  木李:李子。

  瑶:美石。

  玫:黑色的次等玉。

诗经木瓜赏析5

  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译文

  你将木瓜投赠我,我拿琼琚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我拿琼瑶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赏析1

  《木瓜》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是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你赠送给我木瓜,我回赠给你“琼琚”。

  回报的东西价值总比受赠的东西昂贵得多,以此来表达对双方之间情意的珍视,和表露对对方的爱慕之情。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看重的是它的象征意义。所以说“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

  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

  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我们不妨说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这种重章叠句的形式是诗经的一大特点,通过一唱三叹的咏唱,使全诗的感情一步一步加深。

  “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显然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

  赏析2

  “投桃报李”这个成语,应当与这诗的'立意有关(该成语也出自《诗.大雅》中的《抑》),只不过是作为报答的东西更贵重,情意更深厚。本诗在这里说的是男女两情相悦。

  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习惯和规矩。一般交往中是如此。男女交往中更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的“投桃报李”,已不止是一般的礼节,而是一种礼仪。礼物本身的价值已不重要,象征意义更加突出,以示两心相许,两情相悦。

  西方人是否还有这种传统不清楚,但我们从美国作家欧.亨利的小说《麦琪的礼物》中读到过类似“投桃报李”的故事,只是其中充满着悲剧色彩。 如今我们似乎已不太看重仪式了。其实,仪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非常特殊的作用,不可或缺,正如我们不能缺少阳光和空气一样。仪式绝不是一种空洞的形式,总与特定的意义相联系。男女交往可以减去不必要的形式,却不可不有“投桃报李”的仪式。

诗经木瓜赏析6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注释】①投:赠送。木瓜:果类。②报:回赠。琼:美丽。琚:佩玉。③好:爱。④木桃:桃子。⑤瑶:玉。⑥木李:李子。⑦玖:黑玉。

  【鉴赏】这是青年男女互赠礼物之诗。

  全诗三章。青年男女互赠礼物,作为定情的信物,以表永结同心之好。此诗为男子所唱。每章首二句写互赠礼物。一章说:她送给我香甜的木瓜,我用美丽的佩玉回赠她。二章说:她送给我新鲜的木桃,我用美丽的佩玉来回报。三章说:她送给我鲜美的李子,我用美丽的佩玉来回礼。每章后二句写回赠的目的。男子说:这不是什么回报,而是为了永结同心之好。须得说明的`是,风诗的主题常在首章。二、三章写女子送给男子“木瓜”“木桃”“木李”,男子回赠女子“琼琚”“琼瑶”“琼玖”,只是为了便于吟唱的需要,而并不是说女子赠送男子三物,男子回赠女子三物。对此,不必过于拘泥。

  此诗语言珠圆玉润,音韵和谐,诗情精粹要约,便于讽诵。所以千古以来,流传不衰。

  《诗序》说:“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但诗中是赠之轻而报之厚,与当时的情事不合,因而此说实在可疑。

诗经木瓜赏析7

  木瓜

  先秦:佚名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你将木瓜投赠我,我拿琼琚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你将木桃投赠我,我拿琼瑶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木瓜: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蔷薇科,果实长椭圆形,色黄而香,蒸煮或蜜渍后供食用。按:今粤桂闽台等地出产的木瓜,全称为番木瓜,供生食,与此处的木瓜非一物。

  赏析

  这首诗中所出现的“木瓜”“木桃”“木李”实际都是一种果子,就是“木瓜”。它的果实如瓜,长椭圆形,长10-15厘米,暗黄色,木质,芳香。花期4月,果熟期9-10月。木瓜果肉厚实、香气浓郁、甜美可口、营养丰富。同样“琼琚”“琼瑶”“琼玖”实际上都是指美丽的宝石。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三章基本重复,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各有一字之差,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极有音乐美感。

  你听这个男子在唱:“小小木瓜赠给我,就像你的脸儿椭又圆,时时映在我心间。取下美玉回赠你,爱你的心不会变。小小木瓜赠给我,尝上一口真香甜,回味无穷喜无限。取下美玉回赠你,你我的爱情比金坚。小小木瓜赠给我,情深意长天可鉴,从此把你手儿牵。取下美玉回赠你,你我幸福到永远。”

  呵呵!写到这里不禁莞尔。为何?只因这诗里的女子可爱、质朴啊。你看她多直接,面对喜爱的男子她主动赠予“木瓜”求爱,并很快得到男子愿结百年之好的回复。典型的'女追男啊!看来真应验那句俗语“女追男,隔层纱。”

  安意如曾在《思无邪》赏析《木瓜》一文时说这对男女是在“仲春之月”情定终身的,我认为此言差矣!只需看看木瓜的成熟期(每年的9、10月间)便可知此事绝不可能发生在农历二月,而及有可能“仲春之月”是他们初次见面的时间。

  在《周礼·地官访绞稀防锍啤爸俅褐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意思就是说在农历二月,男女青年约会、婚配,可以行使自由选择的权利。一旦过了仲春,再要自由恋爱,就会被斥为“淫奔”。哈哈!古人虽然礼教森严,可也有非常人性化的一面啊?

  于是在仲春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年轻的男子、女子们穿戴最漂亮的服饰来到“相亲会”场地会面了。这个过程与我们今天的相亲会形式非常的接近,只是缺少组织者,完全是约定成俗的。他们在一起说笑谈唱,增进彼此的了解。(嘿嘿!原来三千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创造这么现代的交友形式,简直是酷毙了!)正是在这次大型的相亲会中,他与她相遇、相识了,并且互生好感,但是他们并没有私奔而是选择更深入的了解对方。(所以这诗中的女子还是个聪明人)经过半年左右时间的感受,她认为他是值得托付终身的男子,于是在一个凉爽的秋天早晨,她约他在小树林见面了。

  没有一般女孩子的矜持做作,她捧出一个成熟的木瓜轻轻抛给了男子。(在当时,女子只需把成熟的果子向她钟意的男子抛去,这就是表示求爱。)等于告诉他说:我们的感情已经成熟了,就像这成熟的木瓜,芳香甜蜜。哈哈哈哈!真是一个可人儿啊!试问这男子有什么理由不接受这份真挚的感情呢?!他自然要取下随身携带的美玉回赠与她,并表达了愿早日缔结百年之好的美好愿望。

  《诗经》之《木瓜》——一个甜美的爱情故事!结婚吗?那就选择“桃之夭夭”时节吧!

  创作背景

  关于《卫风·木瓜》这首先秦古诗的背景,古往今来的解析多有分歧。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主要有七种说法。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

诗经木瓜赏析8

  诗经木瓜全文

  《诗经 国风 卫风·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诗经 木瓜赏析

  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

  作者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

【诗经木瓜赏析】相关文章:

诗经木瓜原文及赏析01-25

诗经木瓜原文及赏析05-31

诗经木瓜原文及赏析(经典2篇)02-22

《木瓜》原文及赏析05-22

诗经小星赏析02-21

诗经月出的赏析02-22

诗经关雎赏析03-29

狡童诗经赏析02-21

《诗经·关雎》赏析02-21

Copyright©2003-2024gushici.weiyujianbao.cn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