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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简介

《南史》是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

《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烦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

南史 南史

作者信息

李延寿, 字遐龄,唐代相州(今河南安阳)人,史学家。他的生卒年月史书失载,大约卒于唐高宗仪凤年间(公元676-679年)。他任过东宫典膳丞、崇贤馆学士、御史台主簿,兼直国史符玺郎、兼修国史等官职。

南史目录列表
  • 卷一 宋本纪上第一
  • 卷二 宋本纪中第二
  • 卷三 宋本纪下第三
  • 卷四 齐本纪上第四
  • 卷五 齐本纪下第五
  • 卷六 梁本纪上第六
  • 卷七 梁本纪中第七
  • 卷八 梁本纪下第八
  • 卷九 陈本纪上第九
  • 卷十 陈本纪下第十
  • 卷十一 列传第一
  • 卷十二 列传第二
  • 卷十三 列传第三
  • 卷十四 列传第四
  • 卷十五 列传第五
  • 卷十六 列传第六
  • 卷十七 列传第七
  • 卷十八 列传第八
  • 卷十九 列传第九
  • 卷二十 列传第十
  • 卷二十一 列传第十一
  • 卷二十二 列传第十二
  • 卷二十三 列传第十三
  • 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四
  • 卷二十五 列传第十五
  • 卷二十六 列传第十六
  • 卷二十七 列传第十七
  • 卷二十八 列传第十八
  • 卷二十九 列传第十九
  • 卷三十 列传第二十
  • 卷三十一 列传第二十一
  • 卷三十二 列传第二十二
  • 卷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三
  • 卷三十四 列传第二十四
  • 卷三十五 列传第二十五
  • 卷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六
  • 卷三十七 列传第二十七
  • 卷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八
  • 卷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九
  • 卷四十 列传第三十
  • 卷四十一 列传第三十一
  • 卷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二
  • 卷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三
  • 卷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四
  • 卷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五
  • 卷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六
  • 卷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七
  • 卷四十八 列传第三十八
  • 卷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九
  • 卷五十 列传第四十
  • 卷五十一 列传第四十一
  • 卷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二
  • 卷五十三 列传第四十三
  • 卷五十四 列传第四十四
  • 卷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五
  • 卷五十六 列传第四十六
  • 卷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七
  • 卷五十八 列传第四十八
  • 卷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九
  • 卷六十 列传第五十
  • 卷六十一 列传第五十一
  • 卷六十二 列传第五十二
  • 卷六十三 列传第五十三
  • 卷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四
  • 卷六十五 列传第五十五
  • 卷六十六 列传第五十六
  • 卷六十七 列传第五十七
  • 卷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八
  • 卷六十九 列传第五十九
  • 卷七十  列传第六十
  • 卷七十一 列传第六十一
  • 卷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二
  • 卷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三
  • 卷七十四 列传第六十四
  • 卷七十五 列传第六十五
  • 卷七十六 列传第六十六
  • 卷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七
  • 卷七十八 列传第六十八
  • 卷七十九 列传第六十九
  • 卷八十  列传第七十贼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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