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初一作文锦集十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一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一作文 篇1
我的初一,是那样苦涩。我的初一,是那样黑暗。我的初一,是那样的不想回忆。在小学,我过着公主般的生活,是那样美好,是那样令人羡摹。本对初中有着一切美好的幻想,可自打我踏进那扇大门,我的噩梦就开始了,就打碎了我那美好的幻想。因为有生理缺陷,男生们总是嘲笑我,欺凌我,辱骂我。这在小学是从没发生过的事。因为后来的一点成绩好,才有了我的立足之地。我承认,我是敏感的,我没有办法对别人的轻视无动于衷。所以这些就化成了我学习的'动力,我发誓,我一定要让他们对我刮目相看。
不知道写过多少次:要坚强,要做一个达打不倒的小强!不知道哭湿多少次枕头,在黑夜。当然,在这其中,也要感谢真诚对我的人,感谢那些鼓励我的人,或许没那么单纯。我不想那么成熟,也不想那么多愁善感,我只想当一个傻傻的,单纯的女孩,可现实不允许我那样。唯一让我高兴的是,成绩并没有落下。或许这就是我努力的结果。不过换一种角度,我也应该感谢那些对我不好的人,是他们让我成长许多,未来的路或许会很陡,但我依然会坚强地走下去。我要把我自卑的身躯挺直!对自己,我要说一句:加油!
初一作文 篇2
看一看表已是十点多了,这是我出去玩得最久的一次,“家人应该全睡了吧?”我在漆黑的道路上自言自语道。抬头往楼上看一看,灯竟全是亮着的,原来以为悄悄的回到家,没有人注意到我,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唉,他们没睡,是在等我吧。想到回家又是一阵阵询问,继而一顿臭骂,心里就没底,原来平静的夜色顿时紧张起来。
到了门口,调整了一下心态,照往常一样打开了门。进了屋看见家人都还坐着呢,“天气真热,听说今天又热死了一个人,还是我们这儿的。”我故意转移话题,来摆脱自己的处境。“你去哪儿了。”二姨说道。掺了我竟然没有注意到二姨,她是什么时候来的。我大脑有些不知所措,一种不好的预感降临。“上同学家看电影了。”“去这么久,怎么也不打个电话回来,害得我们着急。”“他们家又没有电话,大人不是用的.小灵通,就是手机,不需要电话,再说在看电影那种环境不适合打电话。”呵呵,幸好我机智,料到会这么问,早想好了应付的对策。哈哈,还想在我口中套出什么,没用。话音刚落。大姨紧接着问:“同学?怎么又是同学,前几天出去也是同学。”“昨天是陪老同学逛街,后来又去了钓鱼。前天是在同学家讨论作业,他们家没人,就帮着做做饭,又看了看电视,自然就久了,这些事又不好拒绝。”“撒谎吧?是与同学一起去洗澡,或者是上网吧。”“没,绝对没有,家里有电脑,为何花钱上外面去呢?”接着,家人又是一阵“轮番轰炸”,我知道自己陷入了他们的陷阱,自己处于被动,有苦说不出,就算是跳到嘉陵江也洗不清。于是便走进自己的屋,管上门,心想:我不必跟他们急,又不是什么大事,就算天塌下来了也有高个子顶着嘛,自己还怕什么呢?明天一早一切又回到老样。
初一作文 篇3
小时候,做过许多许多不可思议的梦,也渴望拥有不同的奇异的超能力。
运风术——可以掌控所在地区的风,只要功力一发出,周围必定清风徐来。如果太干旱的话,只要用功把所有的风都放出来,即可催使本地区的云朵都凝聚在一起,然后就会下雨。
言灵术——可以说什么让别人做什么。比如,我叫别人买吃的,他就必须照做。言灵术是一个可以让人绝对服从命令的法术。
预知梦——在梦中预支未来的事情,这种梦就叫做“预知梦”。关于预知梦,在科学上还没有明确例证,有人将之视为迷信或偶然。
心之所想,皆能实现——这时一个强悍的超能力,你可以做你任何想做的'事情。我又这个超能力后,我会立马把我家爱豆变到我面前来,然后扑倒他······(以下画面自行想象)凡是你遇到了困难,需要帮助,你就可以使用这个超能力了。
治愈术——最具有爱心的超能力。如果看见有人生命危在旦夕时,念一个口诀,患病者立马就好了。这个神奇的超能力,在贫困的战乱地区,那里的医疗条件非常糟糕,许多贫民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就这样死于战乱,治愈术可以让人们得到健康,使人们快乐的成长。
还有好多好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初一作文 篇4
东湖花园是一个紧靠我们小学的美丽小区。春天到了,小区里风景如画。老师今天带我们去逛了美丽的东湖花园。
我们刚出校门,转一个弯,便来到了一个大花坛。其中,在众多花团的尽头是一只用石头雕的高高在上的孔雀。它的雕刻极其精细,就连脖子上的鳞片、尾巴上的花纹和头上的头冠都雕了出来。就像是真的孔雀开屏。孔雀之后是高高的大树,一直长到楼房的三层,它张开了那巨大的树冠,在阳光下仿佛是一棵棵充满生命与力量的生命树。两旁的小草也显得格外翠绿,仿佛是一个个绿色的小精灵,似乎一切都有一种生命的力量。
花园作文600字离开了大花坛,我们进入了步行街。眼前的翠绿越来越多。左边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的店铺和高高的居民房;右边有高高矗立、生意盎然的参天大树和生命力顽强、翠绿的小草。不知是树木围绕着楼房,还是楼房环绕着树木,还有重重叠叠的枝丫漏下斑斑点点的.细碎日影,让人感到一种惬意的感觉,仿佛沐浴在日光中,那种感觉无法用语言表达。
走着走着,我们来到了一条小溪边。溪水是那么的平静,那么的碧玉,仿佛是一块无瑕的翡翠。小溪与一个人工湖天然衔接。绿绿的湖水,倒映着绿绿的树木,绿绿的小草,绿绿的芦苇,真可谓绿中有绿。而每种绿又截然不同,小草的绿是嫩绿,树木是深绿,芦苇是淡绿,湖水是碧绿。
在人工湖的边上,有一个造型精致亭子。太阳光照射在波光鳞鳞的湖面上,又反射到亭子的顶端,非常地美!
我们随着溪流的足迹继续往前走,溪流变得越来越绿,在岸边长着一棵柳树,它正在发芽的时期,虽然嫩绿的枝芽还没有长大,可那翠绿的颜色使人眼前一亮,仿佛它就是春天的使者。
溪流的源头是一座玻璃桥,回头看那我们走过的路,我深切地感到,我们的小区真美啊!
初一作文 篇5
有时,我也想做个坏孩子,不必贴上“好孩子”的标签,肆无忌惮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有时,我也想做一个坏孩子,可以把考差的试卷丢在一边,不用怕父母的责骂。
如果我是一个坏孩子,就可以对正在唠叨的妈妈说一声:你真烦!然后摔门而去。也不怕爸爸的拳头,老师的教诲也可以充耳不闻,今天的烦恼明天一觉醒来就忘得一干二净!
如果我是一个坏孩子,就可以对一张张做不完的试卷潇洒地摆摆手,去和朋友尽情欢笑,在操场上追打,让汗水冲掉厚厚的.负担,用笑声驱赶乌云,相信快乐会永恒。
如果我是一个坏孩子,我不必对对自己不好的人默默忍受,而是冲他们挥挥拳头让他们有多远走多远!
如果我是一个坏孩子,那我就可以不对尊长摆出一副真诚的笑脸,可以吹着口哨潇洒的走开。去他的礼貌!
如果我是一个坏孩子,那我就可以不处处以谦让为主,虚伪的谦让会被微风带走,做最真实的自己。
如果我是一个坏孩子,那我的穿着就不必过于拘谨,走在街上,不必在意行人的眼光,穿自己喜欢的衣服。
如果我是一个坏孩子……
但这只是“如果”面对长辈,我还是会捧出一张真诚的笑脸;在妈妈的唠叨前,我还是会低着头接受;别人的请求,我还是会尽心尽力的完成地一丝不苟;衣着方面,我还是会在镜子前左挑右选,生怕行人会投来异样的眼光。
初一作文 篇6
“传说大批蝴蝶即将死掉的时刻,它们会集中到一起形成一个大大的茧,足足有一个人那么大。然后经过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几千年,那个茧才会裂开一道细细的缝,一双洁白的手,会用力撕扯那条缝。一个十四、五的身上只裹了一层纱的美少女从里面走了出来。紧接着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美少年又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是血脉相连的双生子,一辈子都注定要相爱想杀,除非……”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除非,他们其中一个人遇到了他们真正爱的人。”叶辰有些无语的看着自己的小叔叔一叶泽。
这个故事,他已经听了好几百遍了。从五岁5开始,就开始听,听了十年了。“喂喂,臭小子,你那是什么态度。我真的见过茧里的人的。”叶泽瞪了叶辰一眼。“传说回来因为人类的大量捕杀,导致茧越来越少。他们的女王,也就是第一个茧:科多·蝶丝,为了使自己的同类不再被杀害。科多·蝶丝带领大量茧来到了一蝶空幽谷。他们在蝶兰湖住下了。再后来人们就没见到过茧了。”完美的补充完,叶辰就开始开溜了。听着身后的一阵阵怒吼,叶辰开心弟弟吐了吐舌头。漫不经心的走在大街上,轻浮的朝街上的女生抛媚眼,便能听到她们的阵阵尖叫。也难怪,叶辰的眉眼儒雅,像极了哪里的一个贵族公子。心情变得有些好了,但是小叔叔是不会放过我的吧?想起小叔叔气急败坏的样子,叶辰的眼弯成了月牙形。引得无数的女生观看。路过一个小胡同时,听到一声声微弱的呼喊,叶辰停住脚步,仔细的听。“救救我,请救救我……”声音里充满了绝望。好奇心促使他走了进去。小胡同里很暗,叶辰有些不适应的眯了眯眼,看到角落里蹲着一个女孩,她抱着双腿坐在那,长长的头发一直到腰部以下。叶辰走了过去轻轻的`问:“你怎么了?”
少女抬起头来,水灵灵的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脸上带着恐惧的神情“救救我,请救救我,他会把我杀掉的,我不想死……呜呜……”少女的脸埋到膝盖上,小声的哭了起来。叶辰揉了揉她的头发:“我要怎样才能救你?”少女抹干脸上的泪珠,将食指划开一道口子,血立刻涌了出来,形成一滴血珠。她把手送到叶辰嘴边,“喝了它,喝了它,喝了它就可以就我。”少女清泉一般的声音里充满了蛊惑,叶辰鬼错神差的把那滴血珠喝了。他和少女的周身都泛着耀眼的金色光芒。把他们围绕在里面,当光芒散去时,叶辰的黑色短发上出现了一绺紫色的头发,而少女紫色的长发上有一绺黑色的长发,叶辰指了指多出来的那一绺紫色疑惑的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少女把玩着那绺黑色的长发说:“刚才你看到一个阵吧,那是签订血之牵绊,又名灵魂契约的法阵。现在你是我的主人了,哪滴血可以改变你的血液、体质以及灵魂,变成和我一样的……怪物。”顿了顿,接着说:“你不会死,也不会老。会拥有强大的变态的灵力,同时可以定格时间,也可以说是控制时间。当然,这些不是白给的。身为主人的你,要帮我做一件事,帮我得到露里丝零果。”
初一作文 篇7
昨夜,一夜的雨。
今早起床,推开窗户一看,只剩下一些若有若无的雨丝在空中若有若无地飘着。
洗漱完,换了一身衣服,我出去散步了。
这感觉多么美妙!雨丝轻轻拍打我的脸,凉凉的,润润的,好舒服。
转角处,竟遇到六年级同桌婷,停下脚步寒暄了起来。“最近怎么样?”“还好还好,你呢?”……多年未见,亲热得很。分手时,婷从手中的袋子里挑出一个及其精致的小苹果:“我知道,你好这一口!”然后硬塞给我,挥挥手走了。
这苹果多么诱人!红色的果皮闪着紫红色的光泽,饱满圆润。我将苹果放进大衣口袋,继续走了。
路过一个小小的'书摊,摆摊的老人低声说:“买一本书吧……”我停下脚步,花十块钱买了一本《茶花女》。老人很感激的样子,脸红红的,还是低声:“谢谢。”我笑了,拿着书走了。
我的步伐不紧不慢。路的尽头,一个湖。我踩在湖畔的绿草上,松松软软,盘腿坐下,翻开《茶花女》,雨丝轻轻打湿书页,淡淡的书墨味和着青草味,掺着湖水味和雨丝味,还有泥土的芳香,好极了。
看了许久,合上书页,一道阳光折射在湖面上,绿幽幽的光中又略带一丝蓝,好美。
我拿出那个苹果,用湖水洗净,咬一口,甜滋滋、脆生生的,伴着鸟兽虫鸣,感觉心灵在一瞬间得到了洗礼。
人生的最高境界应该就是如此吧。
初一作文 篇8
那一次 ,我后悔了 人生中,什么最可怕?后悔。的确,后悔凌驾于挫折和困难只是,很少有人能驾驭的了它,何况是我,就那次,后悔找到了我,让我做了一件令我后悔一生的事。
“那是一个秋天,风儿那么缠绵……”我和泪幽一边听音乐一边向书店走去,明天就是四年级升学考试,我在路上正好碰见泪幽,和她一起去书店买文具。
到了书店,我冲了进去,“疯狂”的挑选着笔,和其它的文具,生怕好的笔就因为几秒钟就被别人抢走了,但泪幽则不紧不慢的挑选着笔(透露个小秘密,泪幽很喜欢装淑女的,不信,你接着看吧!)可上天却作弄我们―――我们同时拿着同样的笔,在同一个地方,同时笑了。但风雨总在人最兴奋的时候降下来,使我们成了落汤鸡。
我问了一下售货员,她说 “只有这一只笔了,应该不会再进了”,我给泪幽说时心中充满了无奈,这支笔到底给谁呢?我既不想让好朋友伤心,也不想和笔分离,怎么办?泪幽看出了我的心思,爽快地说“就这一只笔,有什么大不了的,以后,我给你买一箱笔”,泪幽满不在乎的不顾刚才的淑女形象,冲去买笔了。
过几日,“咦,我的笔呢?会不会刚才上体育课时掉到操场上去了”翻完书包,我奔向来操场,进来时,发现泪幽在翻我的笔盒,哦,我想,我忘了翻笔盒了,但我仔细一看,她手上拿的不是我的笔吗?我冲上去,从泪幽手中夺回‘我’的笔,“泪幽,我算看错你了,我不能当做我最好的朋友,可你呢?背叛我,偷我的笔,我再也不是你的朋友了。”说完,我一股脑坐在椅子上,泪幽解释道“我没有,这是我买的',上次的那个书店又进货了”“你以为我傻,我忘了告诉你,售货员说她应该不会再进了”我很生气“奈儿,真是我买的,还有,我马上就要走了,”泪幽的声音越来越小,后来,她走了。
我后来找到了我的笔,但泪幽走了,我不能把笔还给她了,于是,我写信,把写好的信放在日记本里夹着,等有朝一日我把信和笔还给你。
今天,我又翻开了那封信,信上写着
我亲爱的泪幽
你好吗?泪幽,对不起,我不应该一时冲动把你的笔抢走,不应该一冲动毁了我们的友谊,和你分手,你能原谅我吗?
你惜日的朋友
奈儿
初一作文 篇9
世界是那么的美妙,那么的神奇,那么的五彩缤纷,我们一个个好奇的眼睛要去观察世界,发现世界。
科学家为什么会探究出宇宙的奥秘?记者为什么会报道出精彩的'新闻?作者为什么会写出令人感叹的文章?那是因为他们用眼去观察世界,去发现世界。他们对世界充满了好奇感,他们愿意去挖掘人世间的每一件事物。
寒假中,我和父母乘汽车去开封串亲戚。在回来的途中,我谁了一觉,却被一场吵闹声惊醒了,只见三个老头儿和车上的查票员在争吵。
原来是这么回事:那三个老头儿买的票是在这一站下的,而他们非得到下一站下,查票员让这三个老头儿下车,而他们却死皮赖脸的呆在车上不走。就在这时,爸爸同座的一个叔叔拿着照相机把这一幕拍了下来。
他们吵到最后,只好无可奈何地下了车,转眼一看,刚才那位叔叔正在纸上记一些东西。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位叔叔是记者。
我们在同一辆车上,同样用眼看到了一件事,有的人只是看热闹,而有的人去用眼睛发现问题的根本,去发现社会的一些不良行为。记者们总是抓住那精彩的一瞬间,别人只是让这精彩的一瞬间给自己一笑而过。用眼看世界,发现、追求与探索
初一作文 篇10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耳边回荡着由三毛填词的歌曲——《橄榄树》,说起三毛第一反应,认为她是一个“追梦人”正如罗大佑写的那首歌。流浪,是她一直以来追求的梦想,为的这个梦想,她浪迹天涯、踏遍大漠、阅尽人间。
她一边旅行一边将身边的点滴小事汇集成脍炙人口的佳品。她的文字里虽然没有多少好词好句,却暗暗隐藏着浪漫的气息;她的文字虽然平平淡淡,却让我们受益匪浅。
让我们总是念念不忘的是她的《撒哈拉的'故事》,从来不按常理出牌的她,选择去撒哈拉的理由让人哭笑不得:无意中看到一张撒哈拉的照片,居然说感应到了前世的乡愁!听张老师说,三毛是中国去撒哈拉的第一名女性
在读这书之前,我曾经看过一本关于撒哈拉的书籍了解到,撒哈拉是世界最大的沙质荒漠。它位于非洲北部,气候条件非常恶劣,是地球上最不适合生物生存的地方之一。
我原以为三毛跟丈夫荷西呆上几天就腻了,这本书大部分都是怨言,可是到我翻开书时,细细品读时,却不得不承认,三毛是一个“魔法师”在她的笔下与生活里,处处是十分美好的。她有两个十分重要的“道具”一件是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一件是乐观的心态。这两件“道具”把无聊干燥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无忧无虑。把大漠的狂野温柔与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像放电影般在眼前回放在我们眼前。
有时我在想为什么三毛能去流浪而我们不行呢??
从阅读中,我得出了答案:从《天梯》中得出得有必须坚持不懈的精神,从《荒山之夜》中得出必须处事不惊,冷静思考,从《悬壶济世》中得出必须有一颗善良的心,从《芳邻》中得出必须宽容别人,从……是的,这是我们所缺少的,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来吧!让我们陪三毛去流浪!去陪她走遍万水千山!去领悟她的写作手法,了解她的个性,向自己的梦想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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