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推荐)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儿童故事书,这本书一直都放在我的床头,每次看到这本书,我都能想象到小时候,妈妈为我读故事时的场景。
妈妈很爱我,我小时候晚上不听故事就睡不着觉,也因此妈妈每天晚上都会来为我讲故事,直到我睡着了后,妈妈才会轻声的离开。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记的滚瓜烂熟,这一本故事书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如今,我早就不需要妈妈为我讲故事才能睡着了,可是这一本故事书我还是放在我的床边,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我喜欢这一本书,上面有着妈妈的味道,还装着我童年的记忆。
我深刻的记得有一天晚上,那一晚,妈妈外出有事,很晚才回家。我躺在床上一直没有睡着,我只知道那时候已经到了深夜了,我听到了客厅里的'开门声,接着没几分钟,我房间里的门被打开,“妈妈。”那时的我虽然躺在床上,可是脑子却清醒的很,我囔出声后,妈妈瞬间就走到了我的床边。
妈妈先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接着又担心的问道:“是不是身上那些地方不舒服?”我朝着妈妈摇头,接着视线放到了床头的故事书上。妈妈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嘴角一笑,自然而然的看出了我睡不着觉的原因,于是,坐到了我的床头,拿上那本故事书又为我朗读了起来,那天晚上,我的心里被妈妈的爱装的满满的。
很多年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的妈妈是拖着一副疲惫的身子在为我读着故事,可小小的我丝毫没有听出妈妈话语里的疲惫之意来。那一晚的后半夜我睡的很香,不过第二天妈妈罕见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最近,我在图书馆中看到一本书,而且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一直都很想借,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借上。这次,我终于借到这本书了!你们想知道那是一本什么书,可以这样的吸引我吗?哈哈,那就是——《秘密花园》!至于这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主人公是谁,以及主要写了哪些内容,且听我慢慢道来。
《秘密花园》是属于“最畅销的世界名著阅读系列”,应该是小说类型的图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玛丽,她是一个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从小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无心照顾她,一群仆人对她言听计从,这让她养成了“公主脾气”,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世事难料,玛丽的父母因为霍乱去世了,从她一出生就照顾她的奶妈也去世了,幸免于难的她被送到了英国叔叔家中。这本书中其他的'人物分别是叔叔家照顾她的仆人玛莎,玛莎的弟弟迪肯,花园里的花匠季元本以及叔叔的儿子柯林。
这本书主要写了,玛丽无意中从仆人玛莎口中得到一个秘密——婶婶最爱的花园,叔叔因失去心爱的婶婶,把花园封锁了10年,这让玛丽好奇了,于是她开始了探寻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玛丽走进了这个花园,并结实了好朋友——迪肯和花匠季元本,还认识柯林,柯林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天都想着自己就要死了,遇见玛丽之后,他学会了而面对,不再逃避,他们一起分享着花园里的快乐。直到玛丽的叔叔因为想念妻子,走进花园,看见以前病怏怏的儿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健康快乐,充满欢笑的男孩。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它了,那还等是么呢,快去找它吧!记得它的名字叫——《秘密花园》。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许多美丽的贝壳,但唯有一颗美丽又闪亮地贝壳是我喜欢的,那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时间的礼物》。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它给我们带来了认知。从书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时间是最好的礼物,人们要懂得珍惜时间,善于利用时间。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码标价的也是——时间。
书中讲了一个癌症患者在医院遇见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后,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癌症患者是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企业家,但他把时间全部用在了挣钱上,他认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导致妻离子散,他没送过儿子上学,没拉过儿子的手,没帮儿子吹过生日蜡烛,没给过儿子拥抱……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个平凡普通的人,不要总是出差,也不要总是应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这也许是每个孩子的心愿吧。
当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悔恨当初的做法,但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悔是没有用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虽然没有癌症患者那么家财万惯,但他在我上小学以来,一次也没有接送我上下学的人,尽管知道爸爸忙是因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个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书,也希望他能从书中感悟出时间的真正意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唯独时间不能,但也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能因为时间的重要,而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不论友情还是亲情,请挤出一些时间陪伴,才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悔恨、自责,这才是时间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世界上的书何其多,或让人催泪而下,或让人捧腹大笑,或是让人回味无穷。不同的书,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读过的书数以百计,多不胜数。其中的一本书让我无法淡忘,这本书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关乎“团结、信任、善良”的教育书籍。讲述了一群年龄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车祸掉到洞穴里,七天之后全部顺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无一人的洞穴里,四个孩子经历过绝望、悲伤、痛苦和希望,也有过纷争。从开始的惧怕再到后来的勇敢尝试,他们的`成长让我惊讶不已。
在这本书中,作者从性格特征、生长环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辈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这四个孩子。在作者的笔下,我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和坚强,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点——自私自利、嫉妒、怀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个孩子的成长经历为背景,向我们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义为主的图画。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个孩子误入一个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价值连城,可他们却抵住金钱的诱惑,决定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因为一旦有人发现水晶的存在,这个美丽的水晶花园就会遭到破坏。我惊讶于他们的做法,同时也敬佩他们有一颗善良纯净的心。他们以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自身的正义。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权欲熏心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已然忘记善良,忘记了正义,忘记了人活于世的意义,也忘记了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但是,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到团结的强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见证了四个孩子成长的过程,让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平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习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书就像指明灯,照耀前行的路;书就像一扇门,带领我们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欢阅读,它让我的心灵得以净化,它让我的思想得以升华。在我看过的许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斑羚飞渡》,因为我比较喜欢小动物,而这本书对动物的描写非常的细致,看完它我有诸多感想。
动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这本书,我由衷的佩服他,怎么会把动物情感描写的这么细腻呢,怎么会把动物的动作描写的这么细致呢,怎么会对动物的习性如此了解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通过了解我发现为了写好文章,他与动物都相处过,与他们一块生活过。他到过动物园给马鹿喂食,他与驼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当做宠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写作文时,也要注意多观察,多了解,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好。
他说:“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两件事就算不错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认真学习,多阅读,做好作为一名小学生该做的事。
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团结,马的忠诚,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飞渡。在面对死亡时,它们会想到牺牲一半来保全另一半;选择牺牲年老的来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牺牲也许意味着发展,如果在困难面前,每个都想着逃命,可能无一生还。从动物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作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努力学习,多帮助别人,多做好事,做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人。
读完《斑羚飞渡》,我为动物们的精神所赞叹,它使我懂得要多为别人着想,学会付出。同时我也希望人类不要捕杀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做动物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书。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如果你要问我,你喜欢的作家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鲁迅先生,但如果你要问我,你的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三毛的《我的宝贝》。这两个人都是我喜欢的作家,然而我喜欢的一本书,却还是想说三毛的《我的宝贝》。
兴许我小时候也像三毛一样,喜欢拾荒,喜欢捡一些别人眼里的小破烂收藏着,这样的小心思让我一读到三毛的《我的宝贝》就爱不释手了。我喜欢她那把小破烂都珍视着的态度,这让我觉得“贵重”两个字无关乎金钱,而是关乎自己的喜爱。就像我的白色单车一样,如果我在外面需要停车很久,我会去跟保安打招呼,让保安帮我看着点我的单车,这时候如果保安要讽刺我,行,我会帮你照看你的宝马的,我也不在意,在我眼里,我的单车就是我的宝马,是载着我到处跑到处看到处游玩的宝马,无关乎它的价钱,而是我喜欢我的单车。
三毛在《我的`宝贝》里面写了很多她的宝贝,这些宝贝都是与她的缘分,这每个宝贝背后的故事都是三毛珍视的回忆,我之所以喜欢她这本书,也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我的很多小玩意都是因为与人结缘或是与物结缘的过程,这里面多多少少都有我的喜爱在里头,过了很久之后,物是人非,看着那些手中的物,也会觉得是个安慰,也会觉得那个物承载着每一个与人或者与物的永远,永远是什么呢?永远就是在一起的时光,哪怕时光已逝,只要这个宝贝还在,就代表着永远还在。
这些细细的缘由,也就是我喜欢三毛这本《我的宝贝》的原因,就像我也喜欢三毛这个人一样,因为她的存在,让我知道古古怪怪的自己也可以像三毛一样活出自己,别人眼里的破铜烂铁,也可以在我们自己的心里成为珍贵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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