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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作文

时间:2022-08-28 12:38:03 作文 我要投稿

【推荐】我的最爱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最爱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我的最爱作文

我的最爱作文1

  大千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最爱,有的人偏爱灵动好听的歌曲,优雅美丽的舞蹈,有的人最爱博大无私的父母,知已朋友;有的人则执着于一处幽谷,一汪潭水……我也有我的最爱——诗词。

  诗词我的最爱,因为诗词中的风景美。

  春,“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春回大地,江水在变暖,鸭子已在水中欢快嬉戏,无限春光,美丽无比;夏,是杨万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中色彩鲜明而又清新解暑的夏,万绿从中几朵荷花交相辉映,点缀了烈日;秋,见识了那么多的秋,刘属锡“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宵”的秋是我的`最爱。是的,秋天不应只有落叶的愁绪,也应有明媚的天空,成排的鹤;冬,“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在纳兰容心中,雪花不比人间的花,但雪花自有它别样的美丽。

  诗词我的最爱,因为诗词中的故事美。“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经》中的爱情是白头到老,生死相依;“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岁月流逝,时代变迁,秦、汉朝早已沦为历史,李广也不知身在何处,但他马背上奔驰的背影却永远留在人们心中;“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这两句诗再现了李清照、赵明诚夫妻二人赌书泼茶的情形,写出他们平淡中的浓情蜜意;“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宽容是一种美德,宽容使张英和邻居分别让地三尺的故事在安徽桐城广为流传。

  诗词是我的最爱,因为诗词的格律美。

  诗词的格律美在出奇,“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这天然奇偶,工整流畅,巧夺天工,深受后人赞赏;诗词的格律美在温婉,“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使我迷醉;诗词的格律美在雄壮“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毛主席雄壮一词,胸怀天下,吞吐古今,意气风发。

  我爱《诗经》的质朴旷远;我爱《楚辞》的瑰丽与凄美;我爱唐诗的辉煌与阔达;我爱宋词的豪放与婉约……

  诗词是我的最爱。在诗词中,我看到了将士们英勇的身影,看到佳人的小蛮腰,樊素口,看到了如画风景……我愿把自己融化在诗词的长河中,永远沐浴在诗词那圣洁的灵光中,陶醉,不醒。

我的最爱作文2

  春夏秋冬,各有各的好处,也各有各的特色。有的人爱春天,对,春天是绿色的,很好看,生机勃勃;有的人爱夏天,譬如周敦颐,想必他是爱夏的,因为可以一睹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还有些人爱冬,爱它的银装素裹,它的苍苍茫茫。而我,却独爱这金色的秋天。 ——题记

  金——秋

  如果要用一种颜色来描绘一个你喜欢的季节你会怎样说?春,绿意盎然;夏,花团锦簇,所以是红色;冬,银装素裹;那秋呢——自然是那一片单调的金色。而我却独爱这单调的金色。可能是我生在冬天的缘故吧,冬天是银色,秋天是金色,所以秋冬是好友。自然,我也是把秋当做了我的好友。

  秋天的'金色单调却又不单调。

  虽说落叶是金色,可这是一种不同于菊花的金色。经过春夏的洗礼,六个多月的成长,风吹雨打的考验。使这金色显得更加的鲜艳,更加的成熟。并且,它还具有更护花的意味在里面:春夏的努力,只为有朝一日告老还乡,化进泥土,哺育后代成长。

  为这金,我爱秋天。

  丰收——秋

  我爱这秋天,还有一个自私的意义在里面。秋,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我们一年以来的劳苦工作,耕耘,都只为这一刻丰收的喜悦只为来年的每一天都有饭吃,能温饱。所以,我夸赞秋还为了讨好它,给我们一个好收成,让那些穷苦的百姓吃饱饭。

  丰收的秋,也不同于夏季的小收。夏天的收成,只够一家勉强度日,连空余的闲钱也没有。孩子上学的钱没有着落,家里也省吃俭用。完全看不到喜悦之感。秋天的收成就不一样了,那粮食是多种多样:小白菜、萝卜玉米小麦大豆,地瓜,水稻。玉米,谷子黄豆高粱芝麻……不仅可以大大的吃上一顿,还可以卖出许多,换来钱,买酒买肉,过年也有着落了。这是何等的喜悦!

  为这丰收,我爱秋天。

我的最爱作文3

  6年3班,在我心里烙下永远的记忆,我永远爱它。

  酸,甜,苦,辣,四味俱全。

  “人才济济”(不夸夸他们,我会被群欧的。不错,有些的确是人才,不过还不算“济济”拉)难得是年级第一的班级啊。

  今天,是咱们班的大联盟哦,好了先介绍咱们班叱咤风云的风云人物拉!

  大家好,偶是6(3)班的正班长,偶叫韦玉红,大家都爱叫我“红玉米”。偶在班上的必杀技:当那群调皮蛋在班上“大闹天宫”时,我就恐吓他们“我记下的名字,等一下就抄《牛浪织女》全部!”果然有效呀。

  hi,我是副班长,叫梁世泽,我很喜欢玩梦幻西游。成绩很好,不爱管班。见识面很广哦!

  holle,我是莫梁美,我是语文学习委员,成绩很好爱写作,爱玩qq幻想。是个有抱负,有理想的'女孩子。对那些调皮蛋凶,但下课可不凶哟。有时还用课本打,可是就像蚊子叮一样,哪里会疼啊?我也不会下重手拉

  大家好,我是英语学习委员,江蝶,同学们爱叫我江边的蝴蝶。成绩也很好。

  必杀技:听过“河东狮一吼,君子也要抖三抖吗?我就是大吼大叫,吼到调皮蛋听为止。别说是调皮蛋,就是君子都得抖三抖列!!!!

  hi,我叫石登驾,是班里写字最好的,长得风度翩翩。在篮球场上出风头也少不了我的份拉,叱咤风云。我的球技是一流的,学校里没几人打得过我呢!没准哪天我还进了nba呢!不说那么多,有失大侠风范!

  哎~~真受不了他们啊,谦虚有爱吹!下面登场的这位更加!!

  我叫温良军,大家都叫我“老温”或者就是“曹冲”,因为有一次老师上课,我在发呆,老师就提问我“曹操有一个会利用船称象的儿子,他叫什么名字?”我不假思索地答道“我!”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嘛。后来我就有了这个“雅号”。我爱打篮球,打得可棒了!我也长得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我是班上的调皮蛋,没有我,班上虽然少了不少麻烦,但是会少了很多很多欢乐和笑声的。所以,没有我,是这个班的损失啊!我手下还有一帮兄弟,覃色张杰。

我的最爱作文4

  如果我的心灵是一扇大门,老师就是那一把钥匙,能够打开我心灵之门;如果我是一匹千里马,老师就是伯乐,最理解我内心的感受。

  我的班主任是一位令人尊敬的数学老师。她个子矮小,可“内力”十足,她一吼,整个学校都“嗡嗡”作响。不过我想写的不是她的河东狮吼,而是她对学生的理解,对学生的.爱。

  有一次,正在下课休息,同学们叫着,追着。突然,1号小探慌慌张张跑进来,大叫:“老师来了!”看他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就知道他没说假话。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这时,沈老师走了进来,看了看我们,用她尖尖的嗓音说:“同学们,我们现在考试。试题比较多,请同学们认真完成。”说完,发下考卷。我们马上奋笔疾书。一开始,我想:就这种题?太简单了!可是越往后做越难,越往后做越做不出。我抬头一看,同学们一个个抓耳挠腮,有的同学捶着大腿,有的同学攥紧了拳头,好像要和谁打架,还有的敲着脑袋,好像在恨爸妈没给自己多生个脑袋,让自己聪明点。最后,收卷了,我空了三道题。一收卷,班级里一下子充满了“哭爹叫娘”的声音。我垂着头,在哪儿冥想。考卷发了下来。72分。我差点哭出来。我可是数学课代表啊!完了,待会儿一定要挨批。果不其然,我被沈老师叫到办公室去。路上,我的腿像灌了铅一样。好不容易到了办公室,可是却看到沈老师微笑的面孔。我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沈老师拿来考卷,对我说:“这次考砸了,没什么,下次一定要考好一点!”我一听,使劲点点头。沈老师又对我说:“你来看,这道题只要这样做……”再难的题,到了沈老师手里,却轻易的化解了。我听得十分透彻。不经意间,我看到了沈老师头上的缕缕银丝,眼眶湿润了。这些银丝是她为我们这些不争气的学生日夜操劳得来的结果。于是,我暗自发誓,好好学习,不辜负沈老师,不辜负沈老师的白发。

  沈老师,您是我们的最爱,我一定会以好的成绩报答您,因为您是我冲破黑暗的明灯!

我的最爱作文5

  音乐是人类最美的语言,它使生气的人散心解闷;它使忧伤的人露出笑脸;它使生气的人心情平静;它给失望的人一股力量……——题记

  我有一架白色的卡西欧电钢琴,它已陪伴我六年了。在一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给我报了钢琴培训班,我很高兴,因为学会了弹钢琴,我也可以向幼儿园的老师那样边弹边唱了。在小伙伴面前,别提有多自豪呢!

  从此我就和钢琴交上了朋友,通过学习,我知道了许多知识:两个黑键下第一个是do音,三个黑键下第一个音是fa音,四分音符弹四拍……每次在培训班学到新曲子,回到家里,我就一遍一遍地练,练到我满意才为止。

  每每一首曲子被我弹得滚瓜烂熟时老师就会表扬我,可如果弹得不熟练,老师就会批评我,这时,我觉得心里很羞愧。

  就这样一天又一天,我弹会了一首又一首曲子,弹完了一本又一本书。有一天,老师又给我发了两本书,是《考级书六到八级》和《基本乐科考级教程一到二级》,老师告诉我:今年钢琴要考八级,乐理要考一级,要把八级的音阶和曲子都要背会,把一级所有乐理背会,八月十九日在定西考级。于是我就在家里一遍一遍地练,背到了倒背如流的程度。老师经常检查背诵,在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一个错音或有一处错节奏,就会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一顿。在别人看电视的时候,我在刻苦练琴;在别人假期旅游时,我就仍在学琴;在别人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在背乐理。

  随着我一天天的进步,我开始弹《莫扎特钢琴奏鸣曲集》、《车尔尼钢琴快速练习曲集》等书中的'曲子。好多曲子都是一首十几页,里面还有颤音、波音、切分节奏、回音等复杂节奏,有时为一个节奏而研究半天。有时候,我觉得弹琴特别辛苦,就不想练了,但是最后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次次表演,一阵阵掌声,一声声赞扬,一本本考级证书,见证了我的进步,融入了老师的辛勤指导,洒满了我的汗水……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苦中有乐,乐中有苦,钢琴带给我的快乐是无穷尽的。

  如今,钢琴成了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6

  “原来你在这啊,小书虫吃饭了。”说着,妈妈拎着我往客厅走,“快把我放下来,妈妈,我保证不在卫生间看书了。”我连忙求饶。哎,想看个书还要跟妈妈玩捉迷藏,可真不容易啊!

  我酷爱看书,吃饭时看书,上卫生间拿一本书,躺床上捧着一本书,可眼睛想我抗议——有些近视了,妈妈已经向我提出警告:再这么不分时间、不管地点地看书,就把书没收。为了我的书免受灾难,我抱着我的书开始了四处流浪的生活。

  这天,我早早地写好作业,就爬上了床。看着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心里直痒痒。躺在床上的我又拿起了书,正看到一个贼在漆黑的夜晚,爬进画家卧室准备实施偷窃时,妈妈的怒斥声从耳边响起:“几点了?还在看?姿势准确吗?还要不要书啊?”藏是来不及了,耍赖肯定也不行?我连忙把书放回桌上,嬉皮笑脸地说:“遵命,一定服从老妈管教。”还好,妈妈没再指责我,而是噗嗤一声笑了,说:“看你这油腔滑调的样子。”

  妈妈离开我房间时把灯也关掉了,可是关于画家是否发现了贼,贼有没有偷到等问题困扰着我?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于是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计划,我下床后没开等,灯光着脚丫,轻轻地打开房门,客厅里一片漆黑,电视机已经休息了。妈妈睡了吗?我边想着边来到妈妈的房间,把耳朵紧紧贴在门上,房间里已传出妈妈熟睡的小鼾声。耶!我心里直欢呼,高兴得差点喊出声来。

  我快速地回到自己的房间,赶紧打开台灯,迫不及待地拿起书。谨慎的我,看书的时候时刻注意着外面的动静,作好了一有声音便关掉台灯,快速钻到床上的`准备。

  可是,生动的情节完全吸引了我,贼残忍地杀害了画家,聪明的福尔摩斯通过种种细节侦破了此案。我舒心地伸了个懒腰,这时,手一下碰到了软软的东西,咦?什么这么软?当我把头转过去时,我吓得腿都软了,原来我碰到了妈妈的衣服。妈妈愤怒得盯着我,我声音发颤地说:“妈妈,我再也不敢了,你饶了我吧。”说着拿起书递给了妈妈,把身体蜷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我意料中的狂风暴雨没有如期而至,只听妈妈说:“今晚,我陪你睡。”

  书是我的最爱,为了看书,我一直走在跟妈妈斗智斗勇的路上。

我的最爱作文7

  德国诗人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的爱好便是读书。 指尖划过一页页纸张留下了淡淡的书香,看着那一个个优雅的字文,心就这样慢慢地静下来。翻阅一部又一部名著,一个个故事在脑海中串联,浏览一本又一本散文集,一段段如画的句子在脑海中回旋。它们就如同小溪淌过我甘固的心田,如同粮食填满我饥饿的.精神。它是我的益友,是我的良师。

  我读到过许多优美的字句,我将它们一一整理,无聊时就把这些字句拿出来读。一个字一个字地看过去,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言喻的感动,第一次是对这些句子的欣赏,的二次是对这些句子的领会,第三次则是对写下这些文字的作者的理解……每一次翻阅都会给我带来别样的启示,在我失落时它给我勇气,在我迷茫时它给我方向,在我浮躁是它让我警醒,我喜欢读书,时间一久它便成了我生活的必须品,就如同空气,如同水,如同一日三餐一般不可缺少。

  周末回家我走到书架边看了看,看着那一本本熟悉的书,一阵风吹来,抚过书面,书香在空气中缭绕,我伸手拿出一本,《目送》,我不禁愣了一下,又是这本书,这已经是我第五次拿起这本书了,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似乎还是读不腻,我喜欢这本书,喜欢它的寓意,喜欢它的风格,更加喜欢作者带给我的体会,书上有这么一句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一句读罢,我的眼眶又一次红了,我不禁感叹作者能够用如此平实的文字来将父女母子之情娓娓道来,以及给人留下深思的空间。我沉默着思考,一份感动涌上心头。书籍就是那么神奇,总会在不经意间触动到自己的软肋。

  我爱读书,不仅仅只是走马观花,而是用心去感受,我喜欢这种心与心的交流,喜欢这种无言便能知其意的感觉。读书,便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8

  时光飞逝,眨眼间,我已从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变成了一个即将毕业的六年级学生。然而即将告别童年的我,心中却别样的留恋那天真又充满稚气的欢声笑语……

  记得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闲着没事干,游魂儿似的在村口转悠着。突然,一个小伙伴拿着一根棍子,从水沟里挑起了一条一尺来长的死水蛇,差点儿把其他伙伴吓得“失魂落魄”。可善于出鬼点子的我,却发出了一阵充满诡诈的“奸笑”。

  在我的提议下,我们来到黄沙堆前,挖了个坑,把蛇埋了进去,然后我们又用石块写了一块牌子插在了黄沙堆上。随后我发号司令,带着神秘兮兮的口气说:“开始行动!”

  我们共分成三队,想去找一个“实验品”。没过多久,“小江北”被我们拉来了。因为“小江北”觉得太唐突了,所以没进我们的“埋伏圈”。吸取了教训,我们又施行了“第二套方案”——“守株待兔”。我们耐心地等着,等着……

  “啪、啪……”几声擦炮的爆炸声伴来了薛风那瘦小的身影,我们的嘴角边顿时露出了丝丝的笑颜。只见薛风迈着不紧不慢的步伐来到黄沙堆前,锐利的眼睛一下就看见了沙堆上的牌子。他好奇极了,想看看牌子底下有什么。于是,他迫不及待,连木棍也不拿,直接用手去挖。如果不是我强忍着的话,早就扑哧一声笑出来了。只见薛风甩着两只乌黑的手使劲地扒,黄沙堆上的坑也越来越大,越来越深。刹那间,他好象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利索地把双手直插入黄沙堆,笑容满面地把那条水蛇从黄沙堆里拉了出来。“蛇!蛇!”他惊叫起来,吓得把蛇扔到了八丈之外。因为害怕脸白得像张纸,起初的`喜乐已完全消失在他的心扉。我们呢?却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全都捧腹大笑。再看薛风满脸气乎乎的,却又拿我们没办法,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

  童年就是这样天真顽皮、充满恶作剧,在无忧无虑中我们欢笑,我们成长。啊!童年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9

  一大早起床,洗漱完毕,在书柜里随意挑出一本书,泡一杯淡绿茶,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着黎明,低头打开手中的书。一阵凉风吹来,吹乱了我的头发。

  这是最愉快的事。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翻开蓝色皮革包裹的书,只觉得一股浓浓的香味。多么独特的一本书!之后每天必须做的一件事就是闻闻书的香味,然后翻一翻书里可爱的插图,让我爱上了书。

  长大后,我不再满足于书本和插画,而是努力品味文字的芬芳。这时,我真的爱上了读书。文字就像一壶浊酒,完全让我着迷。我会一生向文字的美低头。遇见书真的像一场浪漫的恋爱!

  八岁的时候,我读了《哈利波特》。魔法飞天扫帚,魁地奇,魔法石都是那么新奇,让我对魔法这个词的理解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多么神奇的魔法世界!当然,没有JK。以罗琳的异想天开,人们永远找不到这个世界的大门,永远探索不到一个真实的魔法世界。

  十岁那年,《假如给作文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是坚强。想象一下,一个又聋又哑又瞎的人,在无尽的黑暗中挣扎着活下去,活得那么精彩。多么值得我们敬佩!海伦凯勒做到了这一点,赢得了别人的钦佩。那三天的.光芒,在她心里已经成了永恒。

  十二岁开了《安妮日记》。在日记中,面对法西斯对犹太人的压迫,安妮表现的不是悲伤和绝望,而是对未来和美好生活的渴望。我就像笼子里的小鸟,却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这本日记就像黑暗中穿过混沌的一道光。留给世界的是世界面对死亡威胁的期待!

  于是,我试图把文字的美运用到我的写作中,但我笨拙地模仿着。我向老师求助。郭老师说:每一个字都是作者情感的体现。要打动读者,就要全身心的投入到情境中,用心去感动自己,感动别人。在郭老师和书的帮助下,我的写作水平终于有所提高,我尝到了书的美,我从书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书是我人生的路标,是我一生的伴侣,有书陪伴真好!

我的最爱作文10

  春,是个多么神奇的季节,它有着冰雪消融的灵动,有着百花齐放的蓬勃,有着万物复苏的奇迹。

  正值年少的我,每日都会去阿太家中,不管什么季节,每一天,我都会去,因为那里有远离喧嚣的静谧,由香甜可口的饭菜,以及阿太那温暖的怀抱。阿太已过了花甲之年,背渐渐陀了,发渐渐白了,但不变的是她对种花的热爱,那方小小的天地中寄载了多少阿太的梦想。

  似乎感受到那么的不可思议,于是选了一颗种子跟着阿太学种花。

  每天放学后,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回阿太家,容不得半点喘吸。看着似乎会发光的泥土中有没有一颗小芽。然后拿着水壶,仔细地浇水,“够了,别浇了,”阿太从房门里快步走出来阻止我,吓得我乖乖地放下水壶。

  不厌其烦地每日去看,每日去浇水,每日施肥,有时,连饭都忘了吃,直到完全天黑了,才意识时间竟如此的晚,回头一看,阿太竟站在我的身边,一直陪伴我。

  日复一日,每日的黄昏下都有一个孩子蹲坐在泥土旁,身后是个慈祥的老人站在那里注视着孩子的神情,眼神里满是欣慰,秋风刮过我的脸庞,我不禁打了个寒颤。那株苗也渐渐长高,伸出绿叶,顶着一个花骨朵,也只看到青绿色。渐渐地,秋风扫走最后一片叶子。花开了,我才明白,原来这是向日葵。

  欣喜若狂的我,想要立刻和阿太分享我的喜悦。可是,转头,那个一直守护我的.人已不在我身旁,我再也不能听到她对我的唠叨。

  太阳下山了,向日葵慢慢地低下了头,那抹刺眼的阳光下也只剩一个孤独的孩子了。

  细细的,淡淡的,花的清香萦绕在身旁,阿太曾说,她最爱的是向日葵,因为它总是喜欢绽开自己的笑脸,永远向着太阳。是啊,现在的我也喜欢它,因为耀眼的金色中包含了阿太的梦想及我的怀念和真挚。

  向日葵,我的最爱,晶莹的泪光中似乎看到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一起守护在向日葵旁。

我的最爱作文11

  我很喜欢饲养蜘蛛,现在养的蜘蛛叫莫迪。它的腹部是红色的,头、胸部和足则是黑色的。它身长差不多10厘米,上面布满了细毛,看上去威风凛凛。

  莫迪喜欢吃蚂蚱、蟋蟀、面包虫等小昆虫,而且吃的速度特别惊人,用“迅雷不及掩耳”来形容也不为过,因此我一直没看清楚它是怎么进食的。于是,每次莫迪吃东西,我都会仔细盯着。

  因为莫迪的大食量,饲料经常会供应不上。有一天晚上,莫迪的'面包虫又吃完了,而花鸟市场没开门,所以我只好去楼下给它捉蚂蚱。好不容易抓到一只黑蚂蚱,刚放进盒子里,莫迪立刻两眼放光,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它就像箭一样射过去,用八条又粗又短的足抱住了蚂蚱,并把毒牙刺向了蚂蚱的颈部。等蚂蚱不再动弹,就吸干它的体液。没过多久,盒子里就只剩下一些蚂蚱残骸了。看似强壮的蚂蚱,遇到了莫迪也成了一只纸老虎了。

  平时,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和莫迪一起玩。我会把它捉起来放在手上,毛茸茸的莫迪很不安分地在我手上爬来爬去,那种触感,就像是和一个相处很久的老朋友握手,让我觉得很快乐。但是妈妈总是被吓得哇哇大叫。我只好把它放进盒子里,等妈妈不注意时,再把它从盒子里拿出来,和它来个亲密接触。

  我时时刻刻都关注着莫迪。有一次,我发现莫迪的盒子空空如也。难道它跑出来了?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盒盖开着,在开口处还有细细的蛛丝。哎呀,它还真的跑出来了,这可怎么办呢?不过很快我就想到了办法,只要跟着蛛丝就能找到它了。于是我顺着蛛丝细细搜索,果然在沙发底下发现了它。“啊,终于找到你了!”我一边说,一边把调皮的莫迪放进盒子里。

  莫迪总是隔几天就和我玩一次“躲猫猫”,家里经常上演“猫捉老鼠”的好戏。不过,每一次我都能循着“蛛丝马迹”把它带回家。我家的蜘蛛就是这么可爱啊!

我的最爱作文12

  翻开封面,迷人的油墨香扑面而来,书页内的字仿佛闪着金色光芒,可爱的小精灵从字眼中飞出来,盘旋在书页上方。如轻舞的蝴蝶,在空中划着弧线,在我心中舞出最美的风景线。

  书,从小伴随着我。我接触最早的书册,是那种薄薄的方方正正的连环画册,《白雪公主》是我当时最爱的一本,故事中的公主的遭遇让我唏嘘不已,但也为幸福美满的结局而感到高兴。一直孜孜不倦地看漫画、图册之类的小人书。上了小学,当了班级图书管理员,我接触到了学校那个陈旧的图书室,我兴奋到了极点。我开始一本一本地找出《世界著名童话》蓝色的封面,厚厚地一大本,我对童话的渴求在这时狂野地吸取着,我读到那些可爱的人们,美妙的故事,还有一个孝顺孩子的救母故事。在那段日子,我天天沉浸在图书带给我的喜乐中。渐渐地,我看了各种奇幻的书,《小魔女》、《希腊神话》之类的,我的想象力顿时丰富了许多。

  到小学三四年级,我接触到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书中的每个故事都让我好奇。书中的人物更是有趣活泼,完全符合现代孩子的性格特征。读着这些书,我的`心灵,生活都充实了许许多多。

  上初中了,我还是最深爱两套书,《世界著名童话》系列,还有多本我钟爱的林格伦的儿童小说。前几周,在学校的图书馆内,我们一行人去借书,我竟找到了林格伦的书籍:《长袜子皮皮》、《淘气包埃米尔》、《疯丫头梅迪根》、《小飞人杜尔松》、《吵闹村的孩子》、《狮心兄弟》这些书我统统都借来了。虽然我不能同时借这么多,但我可以分享给同学,我感到满足与高兴。同行的几位同学不禁纳闷,怎么我这么幼稚啊?你们有所不知,从小我就对这种书着迷,我可以说看过上百本儿童书籍,并且本本都带给我无穷的启迪。

  尽管我渐渐地长大,可我就是如此执著地喜欢这种古老的儿童小说,我又回想起小学时,在那一堆散发着油墨味的发黄的书边咧嘴笑着,在翻阅着那一本本我喜爱的书籍。

我的最爱作文13

  阅读我所欲也,写作亦我所欲也,两者皆可得,超开心的耶!想优秀,就必须要付之于汗水。我就是想“优秀”而入了魔,阅读和写作成为我的日常,把写作当成了爱好。

  写作看上去很难,有些人甚至会为此愁眉苦脸,你可能不相信,写作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以至于我与别人争着写抢着写,这多亏了一直教导我的老师,让我爱上了作文。其实,写作真的如老师所说的并不难,只要自己与其融为一体,那么不仅写作质量提升,连速度都会加快几倍。我是随灵感爆发而写作的,有时我绞尽脑汁地想作文题材,不知怎的,在梳头时也想着要写的内容,一有事就记在心里,有时记不住,直接写在手上,随时随地自己想到的好词好句也记了下来,生怕写了作文后忘记,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绝对是真理名言。

  记得那次我与张某某谈论作文,我见她伸手要拿小组作文,连忙翻开作文执笔,如丰子恺的随笔漫画一样。我恰好记下了刚才的事,张某某见我奋笔疾书,便不再争夺我的最爱,叹了口气走了,我却陷入了文字的妙境,情愿被沦陷。

  平时一无聊,我也写作。执笔时,仿佛在与一个朋友倾诉着自己每日的遭遇。有时仿佛进入一个白色的世界,用笔来装扮这个世界的色彩,随心所欲可以写生动的人物,让其在这个世界中生活,也可写景色,为这个世界增添一份亮丽。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次,写了两三篇作文的我,得意地走出教室。瞟见我组分数少的可怜,叹了叹气,抽出作文本,发现上面无比简陋,特地去买了些贴纸贴上,看到作文精美极致时才满意地笑了笑。打开作文,沉浸其中,笔间流淌着美妙。我写着写着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写到悲伤气氛时,眼睛也会蒙上雾气。每一篇作文都是我真情实感的流露,倾诉于文班字,心里也平静了许多,好不舒畅。

  写作文充实了我的.生活。我手写我心,它带给了我许多益处,以及别人无法体会的快乐,更是让我收获了老师的肯定,妈妈的欣喜,同学的赞赏,我已乐思停。

我的最爱作文1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人爱好唱歌,有人爱好跳舞,有人爱好弹琴,而我却爱好读书。拿一本喜欢的书,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在书里流连,那真是一种享受。时而被书里的幽默故事逗得开怀大笑;时而被书里的伤感故事引得潸然泪下;时而为书中的英雄人物感动得心潮澎湃。这种种感受只有爱读书的人才能体会得到。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从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父母为我买的大堆的书,只能老老实实地躺在书橱里睡大觉。

  尽管如此,妈妈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带到图书馆,说:“小红,妈妈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就在这儿等我。”说完不管我同意不同意,转身就走了。没办法,我只好乖乖地在图书馆等喽。我东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书桌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

  似乎闲着的,就只有我了。百无聊赖,我只好随手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聪明的汉斯高兴,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叫好。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故事。我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简直与“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没有区别。当妈妈来接我时,我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打那以后,我就爱上了书。

  满橱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我不光自己买书,还向向别人借书。书店、图书馆更是我假日必去的地方。书不仅使我学到知识,还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当我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我读完冰心的《斯人独憔悴》之后,我知道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读书,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15

  朋友,你可曾在书籍的海洋中畅游过?你可曾记起那是怎样的感受?是愉悦?是沉醉?还是忘我?我至今都依稀记得,在六年级的我,曾经多么陶醉于书籍当中啊!那年的那天,我与书籍相遇。

  那是临近期末的时期,面对考试的同学们如临大敌,个个在学习中“浴血奋战”,迎接期末的最终考验。而那时的我,却与别人截然不同:同学们在拼命复习,我却泡在了书里。下课,看课外书;吃饭,看课外书;做完作业,看课外书;睡觉前,继续看课外书;甚至上厕所,也都抱着本书不放……甚至于那天,我还看了一整天……

  那天晴空万里,阳光明媚,本是个出去游玩、逛街的好周末,而我,理所应当地就在家里把书当宝“玩”咯。一大早起床,睡眼婆娑,昏昏沉沉的。等我意志清醒了,想的第一件事就是——昨晚的《狼王梦》还没看完,不如接着看。兴致勃勃打开书的我,在回顾:看到哪儿了?蓝魂儿最后怎样?有没有当上狼王?紫岚的命运又如何?我满心期待地读了下去……

  我的.眼睛随着书中故事移动,字里行间的故事一点一点地把我带入其中:我仿佛来到紫岚身边,跟随着她,陪她一起等待着她的想要的狼王诞生。当看到紫岚的儿子们一个一个地为了她的宏图大愿而牺牲,而惨遭残害时,我的心头都为之一振,接连而来的是惋惜与遗憾,随之,又为紫岚的计划感到担忧,担心她的夙愿能否实现。紫岚悲伤时,我陪之;其担忧时,我随之;她努力时,我愿之。在故事发展的跌宕起伏之下,我也身临其境,感受着他们的喜怒哀乐。我的心情陪伴着它们,随着故事的变化而变化,故事的发展控制了我的思想,我感觉我已与它融为一体了。

  那天,我几乎读完了两本书;那天,我与书籍相遇;那天,我因书而哭,因书而笑;那天,我在书籍中尽情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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